关于第三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0 发布者:万琼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第三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的安排通知如下,望各单位将具体的考试时间、考试教室、考场纪律和有关要求通知到参加考试的学员和参加监考的老师,并组织好本次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时间
闭卷考试,时间是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中午12:30—13:30,共60分钟。
二、考场安排(见附表)
三、考试纪律和要求
1.考生持学生证、听课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并按指定教室及座位就坐,不得擅自变更教室或座位。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并视为旷考。
2.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考前向所在单位书面申请,经所属党总支(直属支部)审核,党校批准,可以缓考,否则,视为旷考。
3.除书写笔外,其它物品(如书籍、笔记本、草稿纸、手机等)不得带入考场。若已带入考场,考试前,交监考教师集中保管(手机关机)。否则,在考试时一旦查出携带禁带物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视为作弊。
4.考试中不得左顾右盼、互借文具,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交换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5.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按作弊行为处理。
6.考试作弊,成绩一律为零分。情节严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并取消以后再上党校学习的资格。
7.监考教师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编排座位(按《参考图》编排),监考中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校 党 委 党 校
2017年4月19日
第三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考试安排表
考场编号 |
教室 |
人数 |
单位·人数· (听课证号) |
监考人员 |
主考 |
1 |
18-101 |
76 |
信科66人(1731XK001—066) 新法10人(1731XF001—010) |
汪晓航 黄 芬 |
万 琼 |
2 |
18-113 |
76 |
新法32人(1731XF011—042) 艺术44人(1731YS001—044) |
易霜剑 孙 思 |
|
3 |
18-215 |
75 |
机电71人(1731JD001—071) 教工4人(1731J01—04) |
柯 妍 郑 宇 |
|
4 |
18-315 |
73 |
城建60人(1731CJ001—060) 外语13人(1731WY001—013) |
杨 芳 强晓庆 |
|
5 |
18-516 |
70 |
经管70人(1731JG001—070) |
周 靓 韩 伟 |
|
6 |
18-616 |
69 |
经管69人(1731JG071—139) |
朱卫平 王巧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