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乙肝疫苗第三针预防接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发布者:陈琳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稳定,保障学生健康权益,现将2016级新入学生乙肝疫苗接种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种内容:乙肝疫苗
二、接种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17日,9:00-16:00
三、接种地点:校医院
请各学院按照下表安排的时间通知学生到校医院注射疫苗。
四、各院系注射时间安排:
5月16日星期二 机械与自动化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城市建设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5月17日星期三 新闻与法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外语学院
五、接种要求:
1、请入学时交了乙肝疫苗费的新生,接种时请携带接种卡、缴费回执单,到校接种点→填写知情书→登记、盖章→注射→观察。
2、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肝功能异常的同学无需接种(名单见附件)。
3、已感染病毒性乙型肝炎的学生无需接种。
4、接种禁忌症:(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4)患有发热者暂缓注射。
校医院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