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发布者:陈琳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贷后管理工作认识,落实责任
结合我校《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校学[2012]2号)要求,建立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责任包干机制;形成定期联系贷款学生、定期提醒学生还款的联系机制;形成协助县级资助部门提供毕业贷款学生信息的催收机制;完善贷后管理工作成效的考核机制。
二、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教育培训工作
(一)导出名单,分解任务
学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中导出了2017届毕业贷款学生名单,并已通过OA发送,请各学院首先确认名单,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尽快与学生取得联系。
(二)培训教育,人人皆会
待毕业生集中返校时,开展贷款毕业学生集中培训教育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1、安排金融类、法学类专业老师进行专题讲座,或通过周讲评、主题班会等方式,结合案例给学生讲解诚信重要性,让毕业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应该承担的贷款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对个人信用造成的严重危害。
2、在学生离校前必须组织一次贷款毕业学生集中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流程,讲解支付宝还款操作程序,让贷款毕业学生熟练掌握还款流程及操作程序,达到人人皆会操作的目的。
三、开展网上“毕业确认”
组织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提交,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及时通讯工具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联系信息,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个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网上确认工作于5月26日前完成。若借款学生暂时没有确定工作单位,各院(系)应提醒学生在确定工作单位后20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中更新。
注意:参加研究生考试、专升本的学生按正常程序申请毕业确认,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学生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四、组织现场确认,发放还款提醒卡
学校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在“毕业确认”模块下,选择已申请确认的学生进行复核,并在系统中导出对应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反馈给院(系),由辅导员重点核实其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项的真实性,并现场告知学生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和违约后果,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后,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二是告知学生在每年11月1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三是告知学生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学生现场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上签字并交给辅导员,完成对该学生的毕业申请最终确认。
各学院汇总所有确认书有关信息后,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加盖院(系)公章6月2日前上交学生处(含电子版),并向学生免费发放《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人手一卡,并提醒学生妥善保管。
五、定期联系
各学院包干责任人定期(按季度)通过贷款学生QQ群、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贷款毕业生,提醒学生信守承诺、按时还款,特别是在每年11月20—12月20日期间,要加大提醒力度,督促学生按约履行还款责任。
附件: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