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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01 发布者:陶进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院系、职能部门:
请将2017-2018学年新增或需要调整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于6月9日前报校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向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备案,逾期不予办理。对于无变动的收费项目则维持2016-2017学年的标准进行备案。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2016-2017学年度收费目录清单》
财务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