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3 发布者:陈琳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为了更好的配合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工作,完善新的资助体系,学校将开展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请各院(系)按照《武昌首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校学2016【23】号)文件,对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并汇总《家庭经济信息录入表》和《困难学生认定管理表》,建立新的贫困生档案。
贫困生档案是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加强对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务必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
并请于10月30日前将《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报学生处审批,并将《家庭经济信息录入表》和《困难学生认定管理表》(电子版)报学生处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学 生 处
二0一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