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3 发布者:白瑜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学生在毕业前须安排体检,合格者方能毕业派遣参加工作”。而用人单位在实习前也要求学校为学生认真做好体检工作,为他们把好检查身体关。同时体检表作为反映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学习的重要依据之一,将存入学生档案。为做好该项工作,定于2017年11月3日组织完成2018届毕业生体检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对象:2018届全体毕业生
二、体检时间:2017年11月3日(周五)08:00-15:30
三、体检地点:体育馆
四、体检费用:80元/人
五、缴费形式:
1.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通知班长集中收齐后,于11月2日前到校医院集中办理缴费手续(可支付宝支付)(缴费时需附上缴费学生详细名单),领取体检表、化验单;
2.学生凭借体检表及化验单参加体检。
六、各学院毕业生具体参检顺序和具体时间安排:
08:00-09:00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349人、金融学230人)
09:00-10:00 经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378人、国际经济与贸易91人)
10:00-10:20 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98人)
10:20-11:20 城市建设学院(567人)
11:20-12:0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307人)
13:00-14:20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678人)
14:20-14:40 艺术设计学院(272人)
14:40-15:00 新闻与法学学院(168人)
15:00-15:30 外国语学院(40人)
七、校医院联系方式马医生15387167009朱医生15387167008
1.请各院(系)认真组织落实好该项工作。体检结束后,体检表将装入毕业生档案。缺体检表者,由于资料不全亦无法封挡,影像毕业生办理毕业手续。对体检结果异常的同学及时通知治疗,早日康复。
2.请各学院书记和辅导员老师注意,在周日晚点名的时候将此项工作一定要通知到学生本人,提前做好缴费工作,并组织好学生按时参检。
附件:体检须知
招生与就业处
2017年10月23日
体 检 须 知
1.体检表作为学生缴费的有效凭证,体检时须出示体检表。
2.学生到达体检场所,稍事休息,等待逐项受检,体检项目按现场的体检流程图进行。体检中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体检场所安静,不得扰乱体检的正常秩序。
3.体检前一周,尽量避免服用损害肝脏药物及营养品,以免影响结果。若病情需要则不必强行停药,体检时需向医生讲明。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勿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
4.体检前一天,避免剧烈运动,晚餐宜清淡,不饮酒,保证睡眠充足。上午体检的学生可在07:00之前吃早餐,饮食应清淡(稀饭、馒头类);下午体检的学生可在11:30之前吃中餐,饮食应清淡。
5、因需行胸部数字DR检查,故不宜戴金属饰物或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
6.参加体检者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体检表和化验单所需要学生本人填写的内容(字迹不能潦草,以免影响数据入库),特别是既往患病史和家族患病史,要详细填写患病时间和名称,或者直接向体检医生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将按照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体检中应积极配合医生,按程序体检。
8.学生抽血后如有晕血或晕针,请立即就地坐下,不要强撑走动,以免跌倒发生外伤,现场有急救医生会给予紧急救治。
9.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给体检表交表处,确定体检项目全部检完后,方可离开体检场所。参加体检但未缴体检表者或体检缺项者,体检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