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首义学院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26 发布者:刘洋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一、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对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培养目标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总纲。它是构建专业知识结构,形成课程体系和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培养目标根据国家、社会和学生的要求与期望及学校的办学定位制定。国家与社会的需求为宏观需求,是制定人才培养总目标的主要依据;行业与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微观需求,是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主要依据;同时,培养目标的设计也必须遵从于教育教学规律、学校的办学定位及教学主体的需要。
培养目标一般4-6条。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所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是学生完成学业时应该取得的学习成果。毕业要求的制定根据培养目标及本专业专业认证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订的国家标准确定。
毕业要求的条款数目取决于将毕业要求进一步细化为具体的能力指标的数目,一般4-15条。所谓能力指标,是指将毕业要求细化为更易落实在具体的教学环节中,并且能对其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的条款。
三、主干学科
是指由培养目标所决定并为获得能力结构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理论与能力体系。
四、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略。
五、学时与学分
总学分控制在180学分以内,其中毕业设计/论文8学分、公共选修课10学分、课外实践与创新创业5学分。
各专业实践环节(含上机、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课外实践与创新等)学分占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的比例,艺术类不低于40%,工科类不低于35%,其他类不低于30%。
六、主要课程
指为实现培养目标和达到知识和能力结构必须开出的主要课程。
七、主要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指为实现培养目标和达到知识和能力结构必须开出的独立设课的主要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
八、毕业要求与相关教学环节的关联矩阵
毕业要求是构建课程体系的依据,课程体系是达到毕业要求的支撑。毕业要求实际上是对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提出了具体要求,这种要求必须通过与之相对应的课程体系才能在教学中实现。
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之间的对应关系可通过关联矩阵来体现。通过课程矩阵可以分析各门课程知识点之间是互补、深化关系,还是简单重复关系,从而为重组和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提供依据。
九、教学计划进度表
具体内容详见“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供参考)”。
十、课外实践与创新创业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本科人才培养计划(供参考)”。
十一、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1.2017年12月27日 形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启动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2.2017年12月28日-2018年3月20日 各学院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织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各专业建立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师代表、企(行)业专家代表、毕业生代表等组成培养方案论证委员会,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报告并完成修订方案。
3.2018年3月21日-4月10日 学校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修订方案;各学院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
4.2018年4月30日前 各学院将人才培养方案定稿报送教务处,并安排工作人员录入教务MIS系统。
5.2018年5月31日前 各学院按照OBE教学理念设计修订各教学环节课程教学大纲,将教学大纲电子稿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