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7】2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试卷命题、评阅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 发布者:雷敏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试卷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教学资料之一。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2014】42号文)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试卷命题、评阅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卷命题
1.命题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各类型的题目所考察的能力应符合教学目标,章节内容的分值分配应与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学时比例基本相当。
2.试题的难易程度恰当,题型编排由易到难;题目份量适中、合理,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正常答完试卷为宜。
3.试题能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既保证对学生“基础概论、基础方法、基础技能”掌握程度的考核(约占80%),又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创新能力的考核(约占20%)。
4.试卷用词准确,避免产生多义、歧义,答题说明应明确具体;不得不加任何改动直接选用近三年在同类考试中已使用过的试题,也不得从带题解的习题集中摘选超过试卷总量30%的题目组成试卷。
5.每门课程应命A、B两套试题,并提供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题的标准答案要求清楚明了,评分标准要求细化明确,特别是简答和论述等主观题,要有答案要点和分值;两套试题题型题量应基本相同、难度相当,试题重复率应不高于10%。
二、试卷评阅
1.教师阅卷评分一定要按照评分标准执行,严格、公正、无误判。
2.教师阅卷一律在在试卷上指定位置记正分。分数合成不得有误,分数更改要有阅卷教师签字及日期。
3.简答和论述等主观题应按要点步骤给分,不能笼统给分。
三、试卷分析报告
1.试卷分析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对学生的考试结果、课程教学效果进行分析,对学生学习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原因进行简要分析。
2.对课程教学的改进措施要有针对性,根据学生得分点和学生掌握知识能力情况,从教学的重难点,教学方式与方法,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改革考试方式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与措施。
武昌首义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