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论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3 发布者:刘洋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7年获批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计划和方案进行专家论证。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论证项目范围
2017年获批立项的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1项(建设专业:市场营销专业)。
二、论证内容
结合上报省教育厅的项目申报书,主要针对项目建设的目标、内容、措施、改革方案、预期成果等进行论证。
三、论证程序
学校成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论证专家委员会,现场答辩采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提问及项目组答疑、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代表人)汇报30分钟,提问答疑15分钟。
四、论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本学期第6周(具体时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项目经费
学校对获批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予以5万元/项的经费资助,划拨方式为:
1.建设方案论证通过并签订建设任务书后按照总经费的60%一次性划拨至项目组,项目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下的30%,10%留作项目验收评审费由学校统一支配。
2.项目经费按《武昌首义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16〕67号)及学校财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六、其他事项
1.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团队参照上交省教育厅的项目申报书,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实际,修订完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3月30日前将建设实施方案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左边装订)报至教务处教研科204办公室,联系人:刘洋老师,88426440。
2.请项目团队做好论证准备工作,项目答辩均需准备PPT进行汇报,答辩通过后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并与学校签订建设工作任务书。
3.现场答辩时,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的,应指定代表人汇报。无教学任务的项目组成员均需参加答辩会。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武昌首义学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