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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度外聘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费发放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4 发布者:童丽琴 阅读次数: 【字体:

 

 关于2017-2018学年度外聘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费发放问题的通知(点击下载)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水平与质量,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特别是对外聘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学校要求各学院在结算外聘教师的指导费时应与其指导效果进行挂钩,目前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中期阶段,为了具体落实外聘教师的指导费发放问题,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根据各学院实际安排的外聘教师数量情况,按以下标准将指导费划拨到各相关学院:(1)本科:理工、艺术类每生700元,经管、文法类每生525元;(2)专升本:理工艺术每个生560元,经管文法类每生420元。(3)专科:理工、艺术类每生410元,经管、文法类每生300元。请各专业按要求填报好《2017-2018学年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实际安排情况统计表》(附表一),经学院审核后于57日前上报教务处(行政楼206办公室,童丽琴)。

2.各学院在额度范围内,根据外聘教师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情况,提出对各位外聘教师的指导费发放标准,经系(教研室)、学院负责人审查后报教务处,具体填报方式见附表二,请各学院在511日前将统计表格报教务处(行政楼206办公室,童丽琴)。教务处审核后报财务处。

3.财务处根据教务处审核后的各学院统计表将指导费打入指定的银行卡账号。(请尽量使用华夏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卡,如用其它银行卡,请在填写时注明开户行及支行信息。)

4.外聘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费发放后结余的经费各学院留存,各学院可根据本校专职教师在协助外聘教师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及资料整理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本校专职教师进行适当补助。

5.对于交叉承担其他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的专职教师,工作量及相关补助由学生所在学院与该教师所属教学单位协商处理,并由学生所在学院按要求填报附表一、附表二。

附表一:《2017-2018学年度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实际安排情况统计表》

附表二:《2017-2018学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外聘教师指导费计划发放情况安排表》

                                            教务处

                                    201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