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学生乙肝疫苗第三针预防接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发布者:陈琳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稳定,保障学生健康权益,现将2017级学生乙肝疫苗第三针接种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种内容:乙肝疫苗
二、接种时间:2018年5月8日至5月11日 9:00-16:00
三、接种地点:校医院接种点
5月8日星期二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5月9日星期三 城市建设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5月10日星期四 新闻与法学学院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5月11日星期五 外国语学院、 以上安排仍未接种疫苗的学生
有课的学生可在课间和中午的时间接种(中午不休息)
四、接种要求:
1、请入学时交了疫苗费的学生,接种时请携带身份证、接种卡、缴费回执单到校医院接种点→查询→填写知情书→登记、盖章→注射→观察。
2、已感染病毒性乙型肝炎的学生无需接种。
3、若有感冒发烧的学生,请病愈后自行到校医院接种。
4、接种禁忌症:(1)已知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硫酸卡那霉素过敏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学生处 校医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