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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验收评审(第二阶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5 发布者:刘媛媛 阅读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验收评审(第二阶段)的通知(点击下载)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建设本科品牌专业办法(试行)》(校发〔201226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3年、2014年立项建设且未验收的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3年获批立项的校级品牌专业:国际贸易与经济;

2014年获批立项的校级品牌专业:视觉传达、会计、英语。

以上所有项目均已达建设期限,原则上在2017-2018学年结束前均应接受验收评审。因特殊原因需推迟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须在201868日前提交推迟结题验收申请,经项目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审批。

二、验收依据与标准

依据学校《建设本科品牌专业办法(试行)》(校发〔201226号)文件要求,对照各专业建设点申报表所列建设目标,重点检查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具体验收标准见学校《建设本科品牌专业办法(试行)》(校发〔201226号)文件附件1

三、验收安排

1.验收时间、地点。2018630日前,在项目承担单位分别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议,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项目承担单位初定后报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统筹安排。

2.提交材料。验收评审前一周,各项目负责人须将有关验收材料报送至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行政楼415室,联系电话88427183)。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武昌首义学院品牌专业建设验收表》(见附件,一式9份,含电子版)。

2)《品牌专业建设申报书》和《品牌专业建设论证报告》等项目申报材料(一式9份,含电子版)。

3)《品牌专业建设总结报告》(一式9份,含电子版)。《品牌专业建设总结报告》应紧密结合《品牌专业建设申报书》和《品牌专业建设论证报告》等材料,可从品牌专业建设实施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预期建设目标及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建设主要成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等方面进行总结。

4)其他反映专业建设成果的支撑材料,参见学校《建设本科品牌专业办法(试行)》(校发〔201226号)文件附件2中列举的支撑材料要求。支撑材料统计时间为立项建设起至今,按一级指标分类归档,一式一份。

3.形式审查。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对各项目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将不进入下一步的验收程序。

4.验收评审。学校成立品牌专业建设验收专家组,对相关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评审会采取专业负责人汇报、专家提问及现场答辩、实地参观考察、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各专业负责人汇报时间为30分钟,提问答疑为20分钟。

四、其他事项

1.各专业应积极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并就结题报告等主要内容进行PPT汇报,答辩后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相关的结题材料。

2.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将对所有通过结题验收的专业材料(纸质档和电子档)归档建库。各项目组应于验收评审结束后一周以内将结题材料报至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行政楼415)。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品牌专业建设验收表

学科专业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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