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 发布者:陈琳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的要求,为确保在校生能顺利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通知对象为湖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其他省市贷款学生以生源地要求为准;
二、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最低1000元。
三、学生申请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需要填写100—200字以内的“续贷声明”(附件1),内容主要包括: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方面进步情况;对贷款的意愿和偿还、违约后果的认知情况等,必须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未提交续贷声明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按照贷款系统设置要求,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系统,维护相关个人信息,了解国开行最新动态,
四、学校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贷款审批程序。请2018—2019学年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在6月28日前完成系统中“续贷声明”的填写。
五、生源地贷款办理具体流程请见《2018年在校生申请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附件2),办理时间去年集中在8月中下旬到9月初(双休除外),今年初步预计会与去年基本相同,具体时间见各级学生资助网或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告为准。
学生处
2018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