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七一”组织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发布者:万琼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充分体现党组织对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的关怀和爱护,根据湖北省高校工委的通知要求,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和生活特困党员活动。
一、慰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老党员和生活困难的党员。其中老党员重点是:年龄较大,入党较早,身体状况欠佳、生活负担较重、子女不在身边的;生活困难党员重点是:本人或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教工党员,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党员。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摸清需要走访慰问的党员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报送慰问对象。
2、报送慰问对象要如实填写《慰问困难党员审批表》,于6月30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
校党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