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新生甲肝疫苗接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7 发布者:刘成义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稳定,保障学生健康权益,现将2018级新生甲肝疫苗接种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种时间:
2019年3月11日(周一)—2019年3月15日(周五)9:00——16:00
学院 |
时间 |
经济管理学院 |
2019.3.11(周一)9:00-16:00 |
经济管理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19.3.12(周二)9:00-16:00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新闻与法学学院 |
2019.3.13(周三)9:00-16:00 |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外国语学院 |
2019.3.14(周四)9:00-16:00 |
城市建设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
2019.3.15(周五)9:00-16:00 |
二、接种地点:校医院
三、请同学们接种时务必携带预防接种卡及身份证
四、接种禁忌症:
1、患有急性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2、患有免疫缺陷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者;
3、过敏性体质者,尤其是已知对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或以前接种疫苗有过敏反应者,禁止接种疫苗。
校医院 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