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19】6号 关于开展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专项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发布者:雷敏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课程设计、实训教学是我校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及时发现和解决各专业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学校定于第11周对工科学院的课程设计和文科学院的实训教学进行专项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程设计专项评估
1.检查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自动化学院、城市建设学院。
2.评估内容
包括专家评估和职能部门检查两部分,评估的最终结果由专家评分的80%和职能部门评分的20%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专家评估内容:含教学条件、教学实施过程、教学效果、教学管理四个方面。具体参见学校《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教学质量专项评估表》(《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管理办法》附件5)。
学校职能部门检查评价:教务处通过对课程设计的任务安排、教学管理及计划执行情况、课堂教学随机抽查情况、校外专家听课评价情况等作为依据,给出相应的检查评分。
3.需报送课程设计材料
(1)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2)课程设计评分标准;
(3)课程设计报告;
(4)课程设计作品原件或图片等其他反映课程设计成果的附件材料。
二、实训教学专项评估
1.检查学院
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新闻与法学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2.评估内容
包括专家评估和职能部门检查两部分,评估的最终结果由专家评分的80%和职能部门评分的20%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专家评估内容:含实训质量和实训组织管理两个方面,具体参见《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教学工作专项评估表》(《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教学工作管理办法》附件4)。
学校职能部门检查评价:教务处通过实训教学的任务安排、教学管理及计划执行情况、实训教学随机抽查情况、校外专家听课评价情况等作为依据,给出相应的检查评分。
3.需报送的实训教学材料
(1)实训教学大纲;
(2)学生实训记录本;
(3)学生实训报告;
(4)其他相关反映实训成果的材料。
三、工作程序
1.教务处根据学院的课程安排,抽取一定数量的课程设计或实训课程的归档材料:原则上每个学院抽取两门课程,每门课程按优、良、中、及格的成绩等级各抽查1~3名学生,抽查学生名单于评估前三天通知开课学院。
2.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的评估专家委员会,5月5日上午10:30,评审委员会全体专家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评审工作布置会(专家成员由教务处单独通知)。
3.5月6日-5月9日,评审专家根据《武昌首义学院课程设计教学质量专项评估表》、《武昌首义学院实训教学工作专项评估表》,对各学院上交的课程设计或实训教学的材料进行评估,并填写相应的评估表,填写完毕后提交教务处汇总统计。
4.5月10日,教务处按专业分类汇总统计各专家填写的评估表,并公示各专业的专家评估得分情况、各单位评估平均得分排序情况。
四、表彰
1.评审会最终评估结果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2018-2019学年度集中性实践教学优秀单位。
2.评估结束后,学校对评估结果予以公布,对课程设计或实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教学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评估结果作为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武昌首义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