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发布者:陈琳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的要求,为确保在校生能顺利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续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通知对象为湖北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其他省市贷款学生以生源地要求为准;
二、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8000元,最低1000元。
三、续贷学生(以前年度申请过贷款)申请2019-2020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需要填写100—200字以内的“续贷声明”(附件1),内容主要包括:一年来的思想、学习方面进步情况;对贷款的意愿和偿还、违约后果的认知情况等,必须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未提交续贷声明的学生不能申请续贷。按照贷款系统设置要求,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系统,维护相关个人信息,了解国开行最新动态。
四、学校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贷款审批程序。请2019—2020学年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在6月28日前完成系统中“续贷声明”的填写。
五、做好在校生新贷学生政策宣传(以前年度没有申请过贷款)。在校期间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贷的学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
六、请各学院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规程有关规定将政策宣传到今年有贷款意愿的所有学生(含新贷和续贷)。生源地贷款办理具体流程请见《2019年在校生申请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附件2),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贷款公告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公告等方式对外发布,请提醒学生及时关注。
学生处
2019年6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