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兼职教授工作评价及岗位申报与聘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8 发布者:谢徽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教学单位: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协议制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院人〔2020〕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本学年度兼职教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并按照学校师资队伍状况和工作需要实施教学科研型高层次人才及顾问指导型特聘专家岗位申报与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评价对象
与学校签订《兼职教授聘用协议书》并在岗的兼职教授。
二、工作评价程序
1.请兼职教授认真填写《武昌首义学院兼职教授学年度工作评价表》(附件1)后交给所在学院(部)。
2.兼职教授所在系(教研室)及学院(部)对兼职教授本学年度工作进行评价,给出评价结果并签署意见。
3.各学院(部)对本单位兼职教授履职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填写《武昌首义学院2019-2020学年度兼职教授工作评价汇总表》(附件2)。
4.各学院(部)将各类书面材料用透明文件夹装好,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5. 教师发展中心审定工作评价结果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核通过。
6. 教师发展中心将工作评价结果通知相关学院(部)。
三、工作评价结果
1.工作评价结果分为三类: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2.兼职教授工作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按照5万元/年发放酬金,评价结果为合格的,按照3万元/年发放酬金;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四、新一轮岗位申报与聘任工作
岗位申报:各院(部)根据本单位师资队伍状况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按学科或专业申报教学科研型高层次人才及顾问指导型特聘专家岗位,聘任条件、工作职责与待遇、聘任程序与管理、考核按照院人〔2020〕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请各院(部)于20120年6月30日前将兼职教授工作评价相关资料和教学科研型高层次人才及顾问指导型特聘专家岗位需求报教师发展中心。
电话: 88427019
附件2:《武昌首义学院2019-2020学年度兼职教授工作评价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