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2020】8号(关于举办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2 发布者:万琼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共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关于转发并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院党〔2019〕32号)要求,结合2020年党校工作计划,定于本学期举办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由校党委党校负责组织,机电学院党总支负责承办一班,新法学院党总支负责承办二班,具体组织详见附件1。
二、授课教师及内容
授课教师及授课内容详见附件2,具体授课老师由各承办单位自行邀约。
三、办班时间
学习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10月28日间。具体时间由各承办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集中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中午12:15—13:15。
四、有关要求
1.承办单位要主动与参训单位联系,协商教学计划和办班时间,认真组织好办班。参训单位要按照教学计划和办班时间的要求,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做好组织办班工作。
2.必须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才能参加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各单位按不超过本年发展党员计划数的1.2倍推选入党积极分子参训。各学生社团组织专用名额7名,由校团委统一推荐,学生所在学院党总支负责审核。参训人员名额按附件1的分配执行。教职工发展对象6名可由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统一在二班参加上课学习,不得随意串班。
3.各学院党总支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认真推选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的人员,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年级执行分配的名额,不得将年级的名额相互挪用。并于开课前一周将本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党校审核后,领取听课证。
4.本次学习班使用最新修订版《大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到党校集中办理订购(书价7折)。
5.参加培训的学员请自觉遵守党校学习纪律,承办单位要指定负责人组织考勤并跟班听课。凡旷课者,不发结业证书。
6.结业考试实行闭卷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及格,上课不缺勤,颁发本期党校结业证书。考试违纪或作弊,成绩一律为零分,严重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件1.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生名额分配及组织方案
2.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党课教师授课表
中共武昌首义学院委员会党校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