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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委办公室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0-11-13 发布者:乔松 阅读次数: 【字体:

一、受理范围

1、针对学校所辖的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的行为检举控告

2、学校党组织、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3、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交办以及校党委、行政领导批办的信访件。

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不予受理范围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部门或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信访举报渠道

1、来信: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2号 武昌首义学院纪委办公室(收) 邮编:430064

2、来访:武昌首义学院行政楼4楼407办公室

3、来电:工作时间拨打027-88427886

4、邮箱:jw@wsyu.edu.cn

四、信访举报原则

1、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单位名称)、工作单位、住址等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并以适当方式向反馈办理情况,对于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者,依纪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举报人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核查,取得更多线索,并在办结后予以回复结果。

2、举报内容力求详尽,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起因、过程、结果,且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对反映问题不是举报受理范围的,由纪委办统一整理后,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纪委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