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教师档案材料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5 发布者:肖春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相关单位:
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进度,学校拟开展2019-2020学年度教师档案材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9-2020学年度教师人事档案和教学档案。
二、检查内容和要求
1.教师名册与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一致。
2.人事处负责对外聘教师人事档案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自有教师档案进行自查,档案内容包括登记表、五证、合同和考核材料。
3.教务处负责对外聘教师工作量(理论、实践)、课酬发放情况进行自查。
4.各教学单位负责对外聘教师相应教学过程支撑材料进行自查。
相应过程支撑材料包括①课程教学部分:课表、课程教学过程文档(含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教案、课程考核过程材料如平时成绩登记表、命题计划表、考查课程考核方案审批表、课程考核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达成度分析表、达成度评价表、试卷分析等)②实践教学部分:任务安排(如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安排表)、过程管理材料、各类考核批阅材料等)③其他教学任务过程材料。
5.备查材料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合乎逻辑,归档有条理,方便调阅。
三、检查程序及安排
1. 人事处、教务处自查工作于本学期放假前结束,完成自查后,将自查结果报评建办备案。
2. 各教学单位1月7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3. 对外聘教师相应教学过程支撑材料的专项检查工作于1月11日启动。
4.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结果和存在问题记录反馈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评建办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整改情况将作为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相关指标考核依据。
评建办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