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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1】7号文 关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7 发布者:雷敏 阅读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的通知

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武昌首义学院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院教〔2018〕48号),特组织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定义

(一)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是学生在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门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知识对实验技能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型实验。开设综合性实验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及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

(二)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一种探索型实验。开设设计性实验的目的在于着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实验项目认定

(一)认定范围

2018年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中所列的实验项目。

(二)认定条件

1.已开设一轮以上的实验教学项目;

2.管理规范,有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教学记录等教学文件;

3.过程组织严格,考核合理,实验教学档案材料保存完整。

(三)认定程序

1.任课教师申报。任课教师填写《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附件1),4月9日前报课程归属单位教务办公室,并准备相关材料。

2.学院(部)认定。各学院(部)组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评审专家组,4月23日前对所申报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进行论证审核并签署认定意见。

3.报教务处备案。经各学院(部)认定确认的《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4月29日前报教务处质量与实践科备案(行政楼206办公室,联系电话:88426183)。

(四)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供评审专家组开展认定工作:

1.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2.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封面、版权页和相应的实验项目部分;

3.实验教案;

4.上一轮教学学生实验报告;

5.学生实验成绩单;

6.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

7.其它各学院(部)认为需提供专家审查的材料。

附件1:《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认定表》

附件2:《武昌首义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

武昌首义学院教务处

2021年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