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3 发布者:林琳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院教[2021]2号),学校教务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并定于2021年8月6日召开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本次评审工作依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院教〔2016〕68号)文件精神进行。
二、评审专家
成立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评审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事项 |
责任部门 |
工作地点 |
8月4日 |
抽签 |
教务处 |
线上 |
8月4日-5日 |
评审委员审阅成果奖申报材料 |
评审委员会 |
行政楼2楼会议室 |
8月6日 9:00—12:00 14:00—16:30 |
听取特等奖、一等奖申请者现场汇报答辩 |
评审委员会 |
行政楼2楼会议室 |
8月6日 16:30—17:00 |
综合评审 |
评审委员会 |
行政楼2楼会议室 |
四、注意事项
1.各推荐单位(部门)请认真做好推荐项目的资格审查及材料核实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获奖者,在调查核实后予以全校通报,并取消5年内教学研究与改革建设项目立项和教学成果奖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提交相关单位根据学术规范、法律处理。
2.特等奖、一等奖申报者应向评审委员会作13分钟以内的PPT汇报并回答评审委员的提问,汇报主要从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成果的创新点、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等方面进行阐述。汇报至第11分钟,现场评审秘书提醒“还剩2分钟”,至第13分钟,现场评审秘书提醒“时间到”,汇报者应立即终止汇报并接受评委提问,申报者接受评委质询时间为10分钟左右。
3.二等奖、三等奖申报者无需现场汇报,评审委员会查阅申报材料。
4.评审委员在全面查看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答辩会的情况进行评议,经表决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名单。
5.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请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加入QQ群,群号为:82459834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林琳,电话:88426440。
教务处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