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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3 发布者:林琳 阅读次数: 【字体: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院教[2021]2号),学校教务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查,并定于202186日召开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本次评审工作依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院教〔201668号)文件精神进行。

二、评审专家

成立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评审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事项

责任部门

工作地点

84

抽签

教务处

线上

84-5

评审委员审阅成果奖申报材料

评审委员会

行政楼2楼会议室

86

9:0012:00

14:0016:30

听取特等奖、一等奖申请者现场汇报答辩

评审委员会

行政楼2楼会议室

86

16:3017:00

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

行政楼2楼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

1.各推荐单位(部门)请认真做好推荐项目的资格审查及材料核实工作,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获奖者,在调查核实后予以全校通报,并取消5年内教学研究与改革建设项目立项和教学成果奖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提交相关单位根据学术规范、法律处理。

2.特等奖、一等奖申报者应向评审委员会13分钟以内的PPT汇报并回答评审委员的提问,汇报主要从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成果的创新点、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等方面进行阐述。汇报至第11分钟,现场评审秘书提醒“还剩2分钟”,至第13分钟,现场评审秘书提醒“时间到”,汇报者应立即终止汇报并接受评委提问,申报者接受评委质询时间为10分钟左右。

3.二等奖、三等奖申报者无需现场汇报,评审委员会查阅申报材料。

4.评审委员在全面查看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结合答辩会的情况进行评议,经表决评选出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名单。

5.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请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加入QQ群,群号为:82459834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林琳,电话:88426440

 

教务处

20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