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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发[2021]27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0 发布者:刘成义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学院、嘉鱼校区工作部:

为了更好的配合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工作,完善新的资助体系,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武昌首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院学〔2020〕5号)文件,对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建立新的贫困生档案。

一、认定范围: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大一(不含专升本)学生由嘉鱼校区工作部组织认定;

2、大一(专升本)、大二、大三、大四学生由各学院组织认定。

二、认定档次: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

三、所有获各类资助的学生务必认定入库, 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等六类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附件1),以上六类学生之外学生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由各院(部)留存备查。

四、信息上报

请各学院于11月8日前将《家庭经济信息录入表》(附件3)和《困难学生认定管理表》(附件4)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学生处,学校核定后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贫困生档案是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加强对认定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务必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资助到位。

 

 生  处

0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

2.《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信息录入表》

4.《困难学生认定管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