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教学单位工作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发布者:肖春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教学单位、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2022-2023学年度各学院(部)工作考核办法》(院发〔2022〕7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本学期末对教学单位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学单位工作考核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李崇光
常务副组长:邓明然
副组长:吴昌林、石长顺、李桂兰、金国杰、邹星庐、金鑫
成 员:王洪波、明安卿、王艳青、李雪、罗萍、朱勤超、张小菊、刘冬梅、杨爱平、胡容玲、刘媛媛、侯化斌、黄日新、詹萌、张振国、宋平、李庆、陈霖、肖春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间 |
责任单位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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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和自评 |
6月7日前 |
各职能部门 |
梳理本单位观测点,将不需要教学单位准备支撑材料的观测点报发展规划办备案; |
6月20日前 |
各职能部门 |
进行预评,填报《教学单位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主要观测点预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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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前 |
各教学单位 |
进行自评,填报《教学单位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主要观测点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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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前 |
发规办 |
向职能部门反馈各教学单位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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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前 |
各教学单位 |
完成支撑材料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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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核 |
7月3日 |
全校各单位 |
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核查支撑材料; |
7月5日前 |
发规办 |
汇总考核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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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考核结果 |
经学校考核小组研究后,发布考核结果,确定有申报“创新奖”资格的教学单位由发展规划办公室统一通知准备申报材料。根据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安排,由学校考核小组对申报“创新奖”单位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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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评审“创新奖” |
三、核查支撑材料具体安排
教学单位学年度工作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核工作注意事项
1.为减轻各教学单位工作负担,各职能部门提前梳理本单位观测点,由发规办发布不需要准备支撑材料的观测点清单。
2.各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各教学单位按考核要求准备支撑材料时,应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单位工作风貌,凸显本单位的工作重点、亮点与工作特色。材料与考核指标体系三级指标要求相对应,不能“文不对题”。
4.各职能部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统一评判标准,按时提供预评结论。现场核查材料时,应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不达标观测点应在检查过程中及时与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沟通,做好详细记录。填写考核结果内容简洁、严谨。
五、绩效奖酬兑现
教学单位考核结果与本单位学年度绩效奖酬挂钩。本次考核结果的绩效奖酬计划于2023年10月份发放。
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