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外聘教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2 发布者:谢徽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外聘教师管理,有效建立一支稳定的高水平外聘教师队伍,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武昌首义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院人〔2021〕13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外聘教师考核,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按照《武昌首义学院外聘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院人〔2021〕13号)及不同类别《聘用协议》中所约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外聘教师续聘与解聘及薪资(课酬)发放的依据,各单位应严肃认真完成外聘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2022-2023学年度在我校承担教学、科研、指导任务的教学型外聘教师、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和特聘专家。
三、考核程序
(一)单位考评:
各教学单位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对教学型外聘教师、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和特聘专家分类进行考核评议。
1.教学型外聘教师
填写《武昌首义学院教学型外聘教师考核表》,并根据考核对象聘期内表现,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等情况,给出考核结果;
2.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和特聘专家
各学院就合同约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对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和特聘专家进行考核。考核对象分别填写《教学科研型外聘教师绩效考核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和《特聘专家绩效考核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并提交学年度工作总结。
各学院对考核对象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工作评价应附有支撑材料,如有推荐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特聘专家,需提交书面推荐报告;推荐结果应严肃认真。
(二)学校审核:学校职能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对单位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四、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定于6月中下旬进行,请各单位于7月1日以前将相关考核资料交至人事处。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不予续聘:
1.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的;
2.不按学校有关规定或岗位职责履行工作任务的;
3.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
4.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不愿续聘,或因健康原因难以继续履行合同及岗位职责的;
5.符合聘用协议中规定的应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武昌首义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