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3-09-11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23〕42号(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工作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2023 42 关于做好 下半年 中小学 小学教师 师资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教〔2023〕42号(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武昌首义学院考点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2023年9月16日在我校十八号教学楼(广才楼)举行,为确保笔试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2022〕1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机构
1.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主考:李桂兰
副组长、副主考:周自伦
成员:雷敏、邹先义
2.考务及宣传组负责人:罗磊、童晨浩、朱琼莉
3.纪律监察组负责人:张小菊
4.安全保卫组负责人:侯化斌
5.医疗组负责人:李汉薇
6.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李庆、黄日新、王洁
办公室地点:18号教学楼1楼休息室
7.楼层巡视组:吴斯茜、吴语龄、陈明、陈蕾、项梓薇、王静、夏世酉珍、袁锦雯、黄晓、陈少芬、沈嘉欣、陈艳
8.考场办公室
考场办公室 |
负责人 |
成员 |
楼层 |
考场 |
考办地点 |
第一考办 |
童丽琴 |
冯涛、程红银、吴斯茜、吴语龄、陈明、陈蕾、项梓薇、王静 |
1-2楼 |
001-035 |
1楼休息室 |
第二考办 |
蔡道文 |
刘媛媛、邱长虎、夏世酉珍、 袁锦雯、黄晓、陈少芬、 沈嘉欣、陈艳 |
3-4楼 |
036-070 |
3楼休息室 |
二、考试基本情况
1.笔试科目人数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场代码 |
人数 |
考试时间 |
101-综合素质(幼儿园) |
420140001-420140011 |
330 |
09:00-11:00 |
201-综合素质(小学) |
420140012-420140061 |
1488 |
|
201A-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
420140062 |
30 |
|
301-综合素质(中学) |
420140063-420140068 |
180 |
|
301A-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
420140069-420140070 |
60 |
|
102-保教知识与能力 |
420140001-420140011 |
320 |
13:00-15:00 |
2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420140012-420140061 |
1500 |
|
202A-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420140062 |
30 |
|
302-教育知识与能力 |
420140063-420140068 |
173 |
|
302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
420140069 |
30 |
2.考场位置:18号楼1-4楼
3.备用考场:18号楼105、304、305、404、405
4.医务室:18号楼104
三、考试总体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考试组织工作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的要求,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组织工作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领导。
1.纪检监察组负责6小时回放验看监控,并填写详细记录;监督、检查考试工作人员特别是监考员履行职责情况和违规人员的处理工作;
2.保卫、设备、后勤保障组负责考场设施设备检修、音频播放、试卷保密、考点秩序维护、安全保卫、电力保障、车辆调配、宣传以及医疗救护等工作;
3.考务及宣传组负责考试期间的组织管理、处理考点突发情况和信息上报;
4.楼层巡视组负责考试前考生进场手机、通信设备检查、考试违纪及突发情况的处理;
5.考场办公室负责考场及监考员管理、试卷收发和违纪处理等工作(考试工作安排与分工见附件)。
为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学校将于9月12日9:30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考试相关工作布置、安排协调会(保卫处、设备处、总务处、校医院、校车队负责人参会)。9月15日下午15:30,在18-113教室召开考办人员及监考员工作培训会,监考人员会前领取考试用资料袋,并在会后布置考场。
(二)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落实安全保密制度,提前部署试卷押送、保密室值班以及考场保卫等工作,做到万无一失,保证考试安全平稳进行。落实涉密人员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涉密人员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做好保密室监控录像保存,实施每6小时回放验看监控录像制度。主考、副主考和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不定形式地检查保密工作情况。
(三)工作纪律
各考场办公室工作人员及监考员一经安排,不得擅自找人顶替,要按时参加考前考务工作人员及监考员培训会并布置考场。考试当天,全体监考员须按时到达考场,听从考场办公室工作人员指挥完成各项工作。
监考员不得擅自交换考场,监考过程中须履行职责,不得无故离岗,不得私留、翻拍试题册和答题卡,不得协助考生舞弊,监考中要认真填写考试相关材料,配合违纪考生处理工作。考试结束后,监考员须等考场办公室工作人员清点试卷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开。
附件:考试工作安排与分工
武昌首义学院
2023年9月7日
全文下载:院教〔2023〕42号(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