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4-01-12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文 号: | 院监评〔2024〕3号 | 文件名称: | 院监评〔2024〕3号(关于发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教师评学调查报告的通知) |
主 题 词: | 2024 发布 2023-2024 第一学期 教师 调查报告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监评〔2024〕3号(关于发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教师评学调查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
教师评学是有效收集有关教学第一线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广大教师加强课堂管理、关注学风建设,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有效渠道。为全面了解本学期课堂教学效果及学生学习状况,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师评学实施办法》(院监评〔2020〕16号),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末组织了全校教师评学工作,根据评学结果形成了《武昌首义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调查报告》,现予以发布(见附件),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
同时将评学基础信息反馈各学院,请各学院认真分析本单位教师评学信息,形成院级教师评学调查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须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本单位评学信息,安排专人(含教学、学工人员)撰写本单位教师评学报告,并有效利用反馈结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及学风建设。
二、报告形成方式
各学院根据教学质量监测及评估中心反馈的教师评学基础信息(按行政班),参考学校教师评学分析报告对本院的评学信息进行分析,撰写形成分析报告。
三、报告质量要求
各学院在形成教师评学分析报告时,应按照如下内容进行撰写:
1.所在学院的评学基本情况以及数据统计分析;
2.所在学院教师评学过程中所反映的突出问题;
3.所在学院教师评学过程中对于突出问题所进行的原因分析及可持续解决方案。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师评学信息反馈,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内将各学院的教师评学分析报告的纸质档(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电子档提交监评中心陈蕾老师(行政楼202)处。联系电话:88010016。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调查报告
武昌首义学院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