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24-05-07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文 号: | 院财〔2024〕1号 | 文件名称: | 院财〔2024〕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主 题 词: | 2024 印发 武昌 学院 科研 经费 管理办法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财〔2024〕1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武昌首义学院
2024年5月7日
武昌首义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及报销制度,根据财经纪律法规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本着节俭、高效办事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项目分类及经费来源
(一)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来源:是指上级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计划(规划)、基金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市厅级以上的研究项目。是衡量一个单位(例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水平的重要指标,在科研评价体系中具有更高的权重价值,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结合重大规划需求用财政拨款给予资助。
(二)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来源:是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以及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项目,帮助企业解决某个技术难题,此课题与企业是平等协商的合作关系。其经费来源于企业用非财政拨款给予资助。
(三)自选科研项目及经费来源:自选科研项目包括:
一是为纵向配套没有经费来源的课题、国家级配套50%、省级配套30%等,项目管理为纵向,经费管理为自选。
二是为横向课题弥补的税费和课时补贴。
三是科研孵化基金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科研反哺教学专项、成果转化专项、思政教师专项等。
其研究经费来源于学校安排的科研经费、学科建设经费等给予项目研究资助。
第二章 科研经费管理
第三条 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及经费结转
(一)科研经费按项目申报内容使用:如学术交流与调研费、材料与加工费、试剂与化验费、设备购置费、交通费、差旅费、出版费、接待费等其他费用。
(二)所有研究课题人员出差,交通工具由出发地至目的地其交通票据不能形成闭环的(只有单趟交通票据),报账时附上情况说明另作特殊处理,因不能提供交通票者均不能享受差旅补助。
(三)科研人员出差期间的手机充值费、公交地铁充值费、的士费一律不予报销(在出差公杂费补助中包干使用),若有特殊情况报分管领导批准报销,但不能享受公杂费补助。
(四)接待费用支出,纵向课题按项目申报批复的内容报销,自选课题经费严格不予列支,横向课题经费均可报销本市和其他地区的接待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五)纵向、自选课题经费一律不予报销私车费用及生活物资费用。横向课题经费可以报销使用私车办理课题业务发生的汽油费,但不能报销私车维修费、保险费及生活物资等费用。
(六)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奖励,按税收有关规定可享受该奖励的50%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剩余50%的部分及学校给科研获奖人员配套的各项科研奖励,一律不实行费用化管理,并按税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出版费用(论文版面费、专著出版费,不含教材、指导书)的报销,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需要提供录用通知或发表论文首页等。出版专著需提交出版合同(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出版费用可以在科研项目经费中全额报销。
(八)劳务(奖酬)费用的报销。指横向课题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放给项目组成员的劳酬、聘用临时人员费用、学生助研等各项费用。劳酬费用支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经费的70%(按项目进度支付),若为特殊科研项目则按合同约定劳酬比例管控。报销需提供由项目组长审批的发放方案或清单,一律实名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并由财务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用于软件开发、规划设计、咨询服务类别的项目确需大量劳务投入的项目,其劳酬支付不受比例限制,报销时需提供由项目组长审批发放方案清单。
(九)专家评审、咨询费需提供专家评审、咨询费发放表(包含专家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咨询费金额、银行信息卡),一律实名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并由财务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专利申请费、年费(学校支持年费最长期限为两年)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等费用的报销,以武昌首义学院名义申请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凭批件、票据和相关审查手续到财务处报销。
(十一)纵向科研项目结题,若有经费结余按项目申报要求结转。横向科研项目结题,若有经费结余可结转该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课题继续使用。自选科研项目结题,若有经费结余学校全部收回。
第四条 科研经费使用标准见下表
科研经费关于差旅费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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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分类 |
出差对象 |
交通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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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含高铁、动车) |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长途汽车(不含出租小汽车、旅游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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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自选课题 |
学校领导、教授及学校特聘专家 |
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 |
二等舱 |
头等舱/商务舱 |
凭据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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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及副高职务职称 |
高铁、动车一等,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 |
二等舱 |
商务舱、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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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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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基金和国家社会基金 |
不分职称职务级别也不分地区 |
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 |
二等舱 |
商务舱、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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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课题 |
不分职称职务级别也不分地区 |
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 |
二等舱 |
商务舱、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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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课题 |
出差对象 |
住宿费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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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城市 |
其他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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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教授及学校特聘专家 |
每人每天650元 |
每人每天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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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及副高职务职称 |
每人每天600元 |
每人每天4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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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每人每天450元 |
每人每天3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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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凭票报销(若有协同方资助或出差期间暂住亲戚朋友家均不享受住宿费的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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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对象 |
伙食费及公杂费补助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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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自选课题 |
伙食补助费标准 |
公杂费标准 |
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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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职称职务级别也不分地区 |
每人每天150元 |
每人每天80元 |
1-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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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天50元 |
每人每天50元 |
16天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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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课题 |
不分职称职务部分地区 |
每人每天150元 |
每人每天80元 |
不限天数 |
备注:住宿费参照国家新划分的城市等级标准执行
(一)2023年国家划分新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重庆、杭州、武汉、苏州、西安、南京、长沙、天津、郑州、东莞、青岛、昆明、宁波、合肥19个。
(二)其他城市:新一线城市以外的城市。
(三)旅游旺季期间(参照国家对旅游旺季的时段划分),按不同档次的住宿标准上浮20%,凭住宿票据实报销。
第三章 科研经费审批
第五条 科研经费审批及报销
(一)科研经费用于购置材料、加工费、化学试剂费等涉及到专用物品或“两用”物品之类的票据附明细清单,且需2人以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购置设备仪器之类的资产,需要在学校设备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库单、票据附明细清单,且需2人以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根据学校科技处院科〔2017〕6号文关于使用纵向、横向科研购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价值的10%奖励给课题组,财务处凭科技处审批单预算安排奖励经费。
(四)为方便科研人员快捷办理科研经费的支付,所有课题急需开支的费用,若来不及到财务处办理借支手续,自己可以先垫付。凭票据报销时,必须附有个人支付该费用的转账图片(与供货收款信息一致),方可报销。
(五)科研差旅费的具体要求参照学校教育经费的相关出差规定执行,科研人员出差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查同意,借款金额应根据出差时间、地点等因素计算确定,并经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经费超过1万元以上的必须由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批),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也可以自己先行垫付,不强调先借款后使用)。科研人员须在出差回校后两周内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前账不清,后账不借,逾期一个月未清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六)科研人员出差期间,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掉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及差旅补助。
(七)科研经费列支的费用,当年票据当年有效,跨年度票据一律不予办理。差旅费的票据可以在跨年度3月底有效,凭票报销。
(八)报销单填报要求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开支,必须按差旅费标准填制统一的差旅费报销单,并按规范要求粘贴好相关原始凭证,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审核报销。原则上在一个月内报批,结清出差费用,归还出差借款。
2.实行定额包干的伙食费补助和公杂费补助不需提供票据。
3.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加倍扣还。
第四章 附 则
第六条 重大科研课题申报时需要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需要分管科研、财务的校领导签字审批。另与项目审批部门签订学校财务信息保密协议,财务处方可提供。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纵向、横向、自选科研课题。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和科技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原《武昌首义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院科〔2017〕6号文)同时废止。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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