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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3-03 发布部门: 学校内网
文    号: 院发〔2025〕8号 文件名称: 院发〔2025〕8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 题 词: 2025 印发 武昌 学院 本科 专业 监测 评估 实施方案 的通知 阅读次数:

院发〔2025〕8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

                                        武昌首义学院

2025年3月3日

附件:

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

为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部署,切实高效推进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的开展,根据湖北省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总体安排及《武昌首义学院关于启动本科专业监测评估的通知》(院发〔2025〕6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省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政府工作要求,以本科专业监测评估为契机,完善科技发展、国家战略和湖北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突出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以及具有较强实力和特色的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建立健全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全面提高专业内涵建设及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相关工作

组长:李崇光、路海华

常务副组长:李桂兰

副组长:金鑫、吴波、金国杰、邹星庐、李雪

成员: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主要任务:领导全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审议制定评估工作的方针政策,对重要工作做出决策和指导。

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在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订学校总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开展工作;组织指标体系解读、监测平台操作培训等;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协调专家的指导与评估等事宜。

根据《湖北省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合格指标体系》《湖北省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创优指标体系》,成立职能部门工作组,成员为: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科学技术处、发展规划办公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处、校团委、图书馆等部门,各部门主要工作任务为统筹、协调相关指标点数据填报和材料支撑,具体分工及任务分解见《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合格指标体系责任审核分工》《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创优指标体系责任审核分工》(附件1)、《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合格指标体系解读及任务分工》《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创优指标体系解读及任务分工》(附件2)。

(二)各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领导小组

各学院成立本科专业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各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常务)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各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学生工作管理干部等组成。

各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学院实施方案,全面统筹协调各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工作,审核各专业监测数据及评估材料。

各本科专业成立专业监测评估工作小组,负责专业监测数据与相关支撑材料填报。

三、参评对象

根据湖北省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要求,我校截至2024年有在校生的39个本科专业均需参加专业监测,同时填报合格及创优指标体系相关数据,其中已停招和无毕业生的专业不参与评估排名。

四、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说明

本次专业监测评估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评估指标体系分合格指标体系和创优指标体系两种类型。合格指标体系共6个一级指标、29个二级指标;创优指标体系共8个一级指标、42个二级指标。评估指标中的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4年9月30日。

4.附件中“近5年”指从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参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的相关表格及说明。

其他相关说明具体见《湖北省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说明》(附件3)。

五、进度安排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总体进度安排及《武昌首义学院关于启动本科专业监测评估的通知》,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准备情况,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职能部门工作组进度安排

责任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审核所负责观测的数据建设及填报,提供各观测点学校层面的制度、文件、政策及相关报告等。由学校层面提供的材料具体可分以下四类:

1.学校相关制度、管理文件、学校规划及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各类校级报告等学校红头文件等:由责任审核部门统筹相关职能部门,按观测点提供材料清单至学校办公室和学院,由学校办公室提供加盖公章的红头文件电子版至各学院。(完成时间:2025年3月8日前

2.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修订后填报的教学档案类材料如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由相关责任审核部门提供材料及数据填报指导意见,审核材料后由各专业具体填报。(指导意见及任务布置完成时间:2025年3月8日前

3.需要按专业进行二次分配的办学条件类数据及材料(如实验室及教学仪器设备、专业建设经费、专业实习经费等):由责任审核职能部门提供基础数据,3月8日前讨论形成分配方案,3月15日前将基础数据、分配方案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供至各学院各专业。

4.其他材料如学校开展相关工作活动照片、文件等,以及评估指标体系中需要学校层面提供的其他材料,由各责任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于3月10日前提供给各学院及专业。

(二)学院工作进度安排

2025年3月1日-8日:各学院充分学习理解评估指标体系,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专业建设现状开展自评,3月8日前将自评情况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并与相关责任审核职能部门讨论资源分配方案;

2025年3月8日-20日:各专业填报监测数据及相关支撑材料,学院完成对各专业数据的院级审核。

(三)学校审核工作

2025年3月21日-31日:学校审核阶段。各职能部门完成相关责任指标数据审核,学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审核学校总体数据,根据审核结果进行整改和完善,于3月底前完成全部数据提交。

(四)专家评估阶段

2025年4月:根据湖北省教育厅要求,做好专家线上评估期间各项材料调阅等工作,确保专家评估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本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关系到各专业的生存和发展,是学校办学实力、办学成效及教育教学质量的具体体现。湖北省教育厅将结合监测评估结果,以高校专业建设情况作为招生计划分配、学费调整、学士学位授予、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项目平台立项、高校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等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全校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专业监测评估作为推动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任务到人,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高效、高质量完成。

1.各责任审核职能部门务必做好各责任指标点相关数据、材料的统筹协调,按规定时间节点提供基础数据及相关支撑材料至各学院、专业,指导各专业做好各类文字材料的撰写、支撑材料的梳理等。

2.各学院务必统筹学院各专业的数据填报和材料建设工作,做好资源分配方案,提供必要的人力、经费支持,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填报和审核各专业数据。

3.各专业务必保证填报数据准确性、支撑材料全面性、规范性,各观测点附件证明材料应添加封面并按观测点要求添加目录(参考附件4),整理成一个pdf文件。

其他未尽事宜及填报中遇到的内涵解释及技术问题,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系,联系人:刘媛媛,电话:88427183。

附件:1.本科专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审核分工(含合格和创优)

          2.本科专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解读及任务分工(含合格和创优)

          3.湖北省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相关说明

          4.支撑材料封面及目录参考格式(供参考)


全文下载:院发〔2025〕8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本科专业监测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