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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5-13 发布部门: 学校内网
文    号: 院教〔2025〕19号 文件名称: 院教〔2025〕19号(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主 题 词: 2025 19 2024-2025 学年度 第二学期 教学 阅读次数:

院教〔2025〕19号(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一))



全校各单位:

城市建设学院教师余婵娟,经济管理学院教师霍芬在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作为指导老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把关不严,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在教育厅开展的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中不合格。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四款规定,认定为一般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余婵娟、霍芬全校通报批评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2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25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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