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5-07-11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 文 号: | 院教〔2025〕42号 | 文件名称: | 院教〔2025〕42号(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五)) |
| 主 题 词: | 2025 42 2024-2025 学年度 第二学期 教学 | 阅读次数: |
院教〔2025〕42号(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事故通报(五))
全校各单位: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教师施翔宇,2025年5月30日上午第一节课,未及时开放教学场所。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院教〔2016〕60号)文,附件一之第一条第九款规定,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责任人施翔宇全校通报批评处分,并予以经济处罚100元。
武昌首义学院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