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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9-17 发布部门: 学校内网
文    号: 院监评〔2025〕22号 文件名称: 院监评〔2025〕22号(关于公布武昌首义学院第三届院(部)级教学督导名单的通知)
主 题 词: 2025 22 公布 武昌 学院 第三 教学 的通知 阅读次数:

院监评〔2025〕22号(关于公布武昌首义学院第三届院(部)级教学督导名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院监评〔2020〕15号)的相关规定,经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资格审查、全校公示无异议,学校批准聘石嘉顺等48人担任武昌首义学院第三届院(部)级教学督导,具体名单如下:

教学单位

教学督导(48人)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石嘉顺、方建超、徐琴、罗旋、周向阳、韩洁、魏露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樊啟洲、陈强、吴雯、万强、石先蓉

城市建设学院

邹思敏、余婵娟、陶妍艳、杨旗、李慎瑰、钟山

外国语与教育学院

郑碧君、张曼妮、左娟、蒋晶晶、郑春华、刘滨梅

经济管理学院

郭福珍、罗远洲、周庆海、常艳、余毅、鲍晓、刘春宇

新闻与文法学院

陈永蓉、孙玉凤、樊国庆、曾毅、张凌阳

艺术设计学院

徐伟、喻蓉、李涛、秦杨

基础科学部

秦前进、徐彬、张丹、何小华、陈凤华

马克思主义学院

韩培、王维、苏婕

院(部)级教学督导在学院(部)分管教学的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同时接受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校级教学督导组的指导。学校每学年对各教学单位督导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工作机制、运行效果以及院(部)级督导个人工作完成质量及效果。各教学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及重点工作,科学组织并合理安排督导工作内容。

院(部)级教学督导工作职责详见《武昌首义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院监评〔2020〕15号)。希望各院(部)级教学督导能够在聘期内积极完成各项工作职责,为加强质量监控、提升教学质量贡献提供支持和保障。

                                    武昌首义学院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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