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5-10-17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 文 号: | 院职改办〔2025〕1号 | 文件名称: | 院职改办〔2025〕1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改办 2025 开展 职称评审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职改办〔2025〕1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5〕24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2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我校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评审面向全校2025年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包括:教师;专职辅导员;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程技术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能部门、教学单位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含“双肩挑”人员,需符合岗位申报要求);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包括按政策规定延迟退休年龄)人员;同一年度已申报参加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或当年同一系列(专业)已申报评审的。
二、评审依据
1.教师及辅导员系列职称:依据《武昌首义学院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院职改办〔2022〕4号)文件申报。其中,《武昌首义学院申报教师职称业绩与科研成果要求》中的条件A,需按照《关于教师申报讲师及以上职称条件A细则及支撑材料要求的通知》中的附件要求执行;思政课教师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教社科〔2023〕1号)文件精神,将相关成果作为职称评定的核心依据,具体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
2.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依据《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湖北省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18〕118号)及鄂职改办〔2025〕24号文件相关要求申报。
3.图书资料系列职称:依据《湖北省图书、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18〕120号)及鄂职改办〔2025〕24号文件相关要求申报。
4.工程系列职称:依据《湖北省工程系列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0〕16号)及鄂职改办〔2025〕24号文件相关要求申报。
5.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职称:参照《武昌首义学院非专任教师系列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与职员职级管理办法》(院人〔2025〕16号)号文件相关要求申报。
三、相关说明
(一)年限及时间界定
1.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2.任职时间和聘任时间按实足年限计算,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
3.教学事故、奖惩等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25年10月31日;
4.教科研成果计算时间为取得本专业职称后至2025年10月31日;
5.教学工作量计算时间为取得本专业职称后下一学期至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二)初审组设立
初审组设组长1人,成员5-7名,原则上从校评委库中遴选产生。整个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各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单位负责人为评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1.各院(部)初审组:负责本单位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的初审工作,由各单位自行设立;负责本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工作,并按要求分别报送至相应初审组;
2.思想政治教育初审组: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及全校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初审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学生工作处(部)联合设立;
3.实验技术及工程系列初审组:负责全校实验技术、工程技术系列人员(含行政岗位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的初审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信息技术中心、各院(部)实验中心及相关行政部门联合设立;
4.图书馆初审组:负责图书系列人员的初审工作,由图书馆自行设立;
5.行政部门专业技术初审组:负责职能部门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初审工作,由人事处牵头。
(三)初聘职称
对于满足条件且未取得过职称的新入职专业技术人员(含新入职行政岗位人员),可直接认定为助理级或中级职称。初聘工作与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认定标准参照对应系列评审条件及院人〔2025〕16号文件转岗认定规则执行。
(四)评审系列
本校职称评审分为教师系列、实验专技系列、工程专技系列、图书资料专技系列,其中:
教师系列分为工(理)组、人文社科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组;
行政岗位专业技术系列按申报人所选具体专业技术系列(如教师、工程)归入评审。
(五)职数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和各专业、各岗位人员的综合平衡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我校职称评审实行职数控制,具体职数按系列及组别分别确定(另文通知)。其中,行政岗位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职数,需结合行政部门岗位结构比例统筹核定。
(六)资格审查
拟于2025年度申报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辅导员及行政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需首先通过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后,方可进入正式的职称申报流程(另文通知)。资格审查需重点核查申报人员岗位匹配度、业绩成果真实性及诚信承诺情况。
(七)辅导员申报讲师职称教学工作量要求
辅导员申报讲师职称教学工作量计算及评价办法,由学生工作处(部)组织实施(另文通知),计算标准需符合鄂职改办〔2025〕24号文件中“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体现辅导员岗位特色。
(八)申报形式
本年度职称评审及认定全部通过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网址: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进行线上申报,线下同步提交纸质材料。具体网上申报操作方法及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另文通知。
四、时间安排
1.2025年10月17日-21日:
初审组:成立评委会,提交评审方案(含评委名单、排序细则等)、指导申报人准备资格审查资料并进行初审;
校职评办:调整校评委库成员;向省职改办提交职称评审申请;完成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校内配置;开展资格审查。
2.2025年10月22日-29日:
初审组:组织初审工作,包括指导申报人填写系统信息、准备纸质材料、审核材料真实性、初审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校职评办:开展系统操作及材料填报培训、指导各初审组开展工作,对申报人相关问题进行答疑;
申报人:需在10月29日24:00前完成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线上申报,逾期将无法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
3.2025年10月30日-11月8日:
初审组:审核线上申报信息与纸质材料一致性,协助各职能部门进行材料复核;
校职评办: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复核申报人业绩条件(含行政岗位人员岗位匹配度复核)。
3.2025年11月9日-20日:
初审组:协助校职评办完成线上审核;
校职评办:复核申报材料及线上信息;公布高级职称职数;组建校评委会;组织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及诚信承诺书。
4.2025年11月21日-30日:召开评审会议;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备。
5.2025年12月30日前:上报评审结果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备案通过后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职评精神,确保行政岗位人员、辅导员等非专任教师系列人员知晓申报要求,保障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2.符合条件者需自愿申报,不得代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线上申报或纸质材料不全者,责任自负;申报人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签订诚信承诺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职称,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3.用人单位需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推荐结果(含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推荐意见;
4.学校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并受理投诉举报,监督范围包括评审程序合规性、材料审核真实性、评委履职公正性等;
5.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附件)执行,纸质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初审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六、解释权
本文件由校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湖北省及学校现行职称评审政策执行;评审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2025年度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武昌首义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
附件:
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初审组报送材料的项目
1.《申报职称人员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职称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中、初级)》(一式三份)、《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三份),以上材料用A3纸张印制,同时提交电子文本,请按不同系列、不同级别,相应填报。
2.初审组评审工作汇报,包括评审方案、开展工作情况、评审组投票情况(评审时间、参评人数、评委到场情况、投票汇总表、通过情况)、公示情况等。
二、教师及辅导员系列高、中级职称个人报送材料项目及要求
(一)直接装纸质档案袋材料。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教师系列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30份,A3纸张单面印制,限一页)。
3.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4.申报材料中如有著作或教材,必须提供原件。
(二)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内容见相关通知。
(三)业绩与科研成果材料:一览表上成果材料按重要性排序,支撑材料需附详细目录,顺序与一览表顺序一致,用透明文件夹装订后装档案袋。
1.条件B支撑材料。
2.条件C支撑材料。
3.个人奖励证书复印件。
4.个人任现职以来业务总结一份。
三、实验技术系列高、中级职称及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个人报送材料项目及要求
(一)直接装纸质档案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2.《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张单面印制,限一页)。
3.代表作1部(篇、件),提供原件。
4.申报材料中如有著作或教材,必须提供原件。
(二)资格审查材料:以下资料请按照顺序用透明文件夹装订后装档案袋,需附详细目录。
1.《诚信承诺书》原件。
2.《公示证明》原件。
3.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文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按从高到低顺序装订)。
5.职称证书复印件(只提供最高级别)。
6.《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无教学任务的申报人仅填写是否有教学事故部分。
(三)业绩与科研成果材料:一览表上成果材料按重要性排序,支撑材料需附详细目录,顺序与一览表顺序一致,用透明文件夹装订后装档案袋。
1.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规划实验(教学)项目、设计实验方案,主持承担实验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实验相关支撑材料,工程系列无需提供。
2.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材料。
3.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
4.专业论文、著作材料。
5.个人奖励证书复印件。
6.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四、所有系列初级职称个人报送材料项目及要求
(一)直接装纸质档案袋材料:
《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装订,一式2份)。
(二)资格审查材料:以下资料请按照顺序用透明文件夹装订后装档案袋,需附详细目录。
1.《诚信承诺书》原件。
2.《公示证明》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按从高到低顺序装订)。
4.个人奖励证书复印件。
5.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五、报送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评审表》《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中填写的字迹要清晰工整,一律用钢笔或黑色水性笔在原始表格上填写,不得线上填写后打印。
2.《综合材料一览表》由单位组织填写,必须严格按表样规范填报,内容要全面、客观、真实,教科研情况必须有与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用A3纸单面打印在一页纸上,不得另加附页。
3.教研及科研材料(按文件限定的篇数和项目数执行,不得超报):
(1)教研及科研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2)著作或论文必须是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教研及科研成果必须提供鉴定书或获奖证书或立项证明;
(3)凡属与他人合作的科研及教研项目,合作出版的教材、著作等,必须明确地指出所担负的数量和所处的地位及作用,并附上其他合作者出具的证明材料;
(4)提供的检索报告必须为我校图书馆出具的原件。
4.报送材料的要求:
所有材料均需装入纸质档案袋,并在封面、封底贴上统一标签。论文、专著除代表作提供原件外,其他只需复印封面、目录、本人所承担研究或撰写部分的内容及封底等(含代表作)。除《评审表》《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综合材料一览表》和较厚的专著外,其他材料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整齐、干净、美观、大方。首页附目录,目录的编号须与材料的编号相一致。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由所在单位初审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附件:1.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网上填报指南
2.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初次认定职称人员填写)
3.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5.综合材料一览表
6.职称认定申报人员汇总表(中、初级)
7.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评审)
8.申报职称档案袋封底标签模板
9.申报职称档案袋封面标签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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