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25-10-31 | 发布部门: | 学校内网 |
| 文 号: | 院人〔2025〕25号 | 文件名称: | 院人〔2025〕25号(关于公布武昌首义学院示范课及授课教师名单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2025 25 公布 武昌 学院 示范 教师 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院人〔2025〕25号(关于公布武昌首义学院示范课及授课教师名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昌首义学院示范课及授课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院人〔2025〕17号)文件精神,经院部推荐、学校评审及公示无异议,确定16门课程为2025-2026学年及2026-2027学年校级示范课,16名教师为示范课授课教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要求
1.课程示范任务:示范课须按要求开放课堂,作为新进教师听课学习的必修选项。授课教师应于课程开课前1周,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更新完善课程资源,包括教案、课件、案例库等,鼓励共享优质教学素材。
2.教师指导职责:授课教师需建立新进教师指导机制,通过课中示范讲解、课后答疑等方式,系统传授教学方法与经验,形成完整指导记录存档。
3.质量监控要求: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对示范课开展动态评估,重点核查课堂效果、学生反馈及资源共享情况,将评估结果作为后续遴选依据。
二、配套支持政策
1.学校为入选教师授予“武昌首义学院示范课授课教师”证书,按学年发放专项补贴,具体标准由教师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2.授课教师指导新进教师的工作成果,纳入职称评审相关成果认定范围;在评优评先、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中予以优先推荐。
3.优先安排授课教师参加国内外高水平教学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
三、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需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本单位示范课学期授课计划(含开放听课时间安排)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备案,并同步在本学院网站发布。
2.专项课程听课要求:新进教师需优先选择学校遴选认定的示范课开展听课学习,其中示范课堂听课学时不少于24学时。听课记录、观摩心得及相关佐证材料作为试用期考核、岗前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5-2026学年武昌首义学院示范课及授课教师名单
武昌首义学院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