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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11-18 发布部门: 学校内网
文    号: 院校企〔2025〕5号 文件名称: 院校企〔2025〕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关于企业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主 题 词: 2025 印发 武昌 学院 教师 开展 教研 指导性 的通知 阅读次数:

院校企〔2025〕5号(关于印发《武昌首义学院关于企业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相关单位

现将《武昌首义学院关于企业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指导性意见》予以印发,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武昌首义学院关于企业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指导性意见》

武昌首义学院

20251118

附件:

武昌首义学院关于企业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的指导性意见

一、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企业教师在技术传承与实践教学中的核心作用,切实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共建专业发展需求,现就企业教师教研活动的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二、适用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与学校建立共建专业合作办学关系的各企业教学团队及其专职教师。

三、组织领导

(一)校级统筹

成立由校企办牵头、教务处、各共建专业学院及合作企业代表组成的校企教研工作协调小组。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校企教研工作整体规划;审核企业教研活动计划与学院教师培训方案;协调解决校企教研协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教研工作督查与评估。

(二)企业主责

各合作企业指定1名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教研工作负责人,牵头组建企业教研团队,团队成员应包含技术总监、项目经理、资深工程师、企业课程主讲教师等。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企业年度教研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接共建专业学院需求,制定共建专业相关教师培训方案;负责企业教研活动的记录、存档与成果汇总;配合学院完成教研工作检查与材料报送。

(三)学院协同

各共建专业学院指定1名教学负责人对接合作企业的教研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提出符合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的教研与培训建议;组织校内教师参与企业培训及教研交流;指导企业教师融入学校专业教研体系;反馈校企教研活动改进意见。

四、教研活动内容安排

1.院企联合教研:围绕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实践课程体系建设、课堂教学艺术、技术攻关与教学转化、校企协同教学模式创新等关键议题展开,推动企业资源与校内教学深度融合。

2.企业内部教研:聚焦教学内容更新、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案例开发、项目式教学方法研讨、实习实训成果评价、企业课程建设、共建专业学生实践活动指导等核心内容,确保教研成果直接服务于学生。

3.校内教师培训:结合共建专业实际需求,开设专业项目关键技术、行业前沿动态、企业项目对接等专题培训,精准匹配校内教师能力提升方向。

五、活动频次与实施要求

(一)校企联合教研活动

各合作企业专职教师与共建专业学院联合开展的教研活动每学年不少于3次,原则上采用线下研讨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题研讨、联合备课、教学观摩与评议等。

(二)企业内部教研活动

各合作企业每学年开展线下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可采用集中研讨、现场观摩、项目总结等形式,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针对为专科专业授课的企业教师,其在嘉鱼教学改革基地每学期组织的专项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确保活动开展的常态化与针对性。

(三)校内教师培训活动

各合作企业结合共建专业需求,每学年为学校教师组织专项培训不少于2次,可采用集中授课、项目实训、技术沙龙等形式,培训时长根据内容需求合理设定。

六、留存文档与管理

(一)必备文档清单

1.计划性文档:企业年度教研活动计划、校内教师培训方案(含培训目标、内容、日程及师资)。

2.过程性文档:活动签到表(含参与人员、时间、签到记录)、会议纪要或培训讲义(含核心议题、讨论内容、达成共识)、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等佐证材料、校企协同教研成果转化记录(如合作开发的教材、实训方案应用情况)等。

(二)活动流程与文档管理规范

1.各合作企业需指定专人负责教研活动及其文档管理。

2.学年度活动计划(含培训方案)每年9月份提交至校企办,单次活动信息(含活动主题、议程、时间、地点及主要发言人)至少提前一周提交到校企办。

3.每次活动结束后1周内完成材料整理,按“年度-活动类型”分类归档,形成电子与纸质双套档案。每年企业考核前,将年度文档汇总报送至对应共建专业学院。

七、督查与保障

(一)随机抽查机制

校企办、教务处联合嘉工部每学期对企业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内容包括活动计划执行情况、留存文档完整性、教师参与反馈等。抽查结果作为校企合作评价及企业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培训管理规范

校内教师参训名单由共建专业学院根据教学需求推荐确定,培训期间由企业教研负责人与学院对接人共同考勤。参训教师需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三)反馈与改进

建立校企双向反馈机制,在每月召开的校企联席工作会中,汇总各学院意见建议。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对成效突出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

八、附则

本意见从2025-2026学年开始执行,由学校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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