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07-04-14 | 发布部门: | cicro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校教[2007]7号 教学事故通报(三) | |
主 题 词: | 校教[2007]7号 教学事故通报(三) | 阅读次数: |
校教[2007]7号 教学事故通报(三)
教学事故通报(三)
通过各系、部、教学基地和学校的教学监控系统反馈信息,本学期教学及考试过程中仍出现违规现象,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2006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第1节,法学0501-0502班的《刑法》课程,任课老师周莉迟到4分钟;2007年元月24日(星期三)下午的《程序设计与高级语言》课程考试中,11-106考场监考人员孙义明到考场外接电话;2007年元月26日上午《大学英语》课程考试中,图书馆段佳因私自调换监考人员未落实,造成18-214第二监考人8:30到达考场;2007年元月26日上午《大学英语》课程考试中,总务处昝艳8:30到达考场;
2.2006年12月23日上午的考试中,张永祥、唐广军、刘婷婷在18-109教室,吴承凤、黄娟、吕云来在18-307教室负责监考的考场各丢失试题册一份;
为规范教学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根据校教[2006]340号文件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
1.认定周莉、孙义明、段佳、昝艳为一般教学事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各经济处罚100元;
2.给予张永祥、唐广军、刘婷婷、吴承凤、黄娟、吕云来各经济处罚200元。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OO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