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07-04-14 | 发布部门: | cicro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校学处[2007]32号 关于撤销吕琎等5人处分的决定 | |
主 题 词: | 校学处[2007]32号 关于撤销吕琎等5人处分的决定 | 阅读次数: |
校学处[2007]32号 关于撤销吕琎等5人处分的决定
吕琎等5名同学因考试作弊、无故旷课、打架斗殴等原因受学校给予的相应处分。他们在受处分后,均能较深刻地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在实际行动中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学习,表现良好。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撤销学生处分的暂行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撤销吕琎等5名同学的处分。
附:撤销处分学生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00七年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