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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07-09-30 发布部门: cicro
文    号: 文件名称: 校学[2007]12号(开展06-07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主 题 词: 校学[2007]12号(开展06-07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校学[2007]12号(开展06-07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学生班:

根据学生工作计划的安排,学校即将开展20062007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为保证评先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良好的学风和校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评对象:各系2004级、2005级、2006级全体学生。

2.评选内容:校三好学生标兵,校、系三好生,各类单项奖、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

3.评选条件及要求:

1)按照2006版《学生手册》上公布的《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先进学生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优良学风班评选暂行办法》、《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文明宿舍评选办法》的规定评选,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2)各系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系领导、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评选工作。

3)申请所有奖项的同学按班级、年级专业进行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全班同学参加,由辅导员主持,班委会、团支部负责人和所在班级的校、系主要学生干部担任评委。年级专业的评议由本年级专业的全体班长、团支书参加,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持,校、系主要学生干部担任评委,欢迎其他同学参加。

4)在班级、年级专业评议的基础上,由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获奖预选名单,并公示一周。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评优名单有意见或异议,   请在公示期内向各系或学生处及时反映,学生处联系电话88427835

5)评选工作按照择优评选、公开公正、兼顾平衡的原则,对学校核定的评优名额不得按班级平均分配,同年级专业班之间获奖人员成绩分差不得超过5分。各项评优以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社会工作表现。按学校文件规定各系制定的加分内容应严格标准,不得重复计算,并在评选开始阶段公示。

6)各系要将此次评优工作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修身工程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4.具体评选时间及名额如下:

108—12 动员布置及学生自查阶段

1013—19 评选工作并填写有关表格

1020—26 各系公示所有评优名单

1027—29 各系将校级评优材料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1030—116 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审批

118 表彰大会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