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08-01-04 | 发布部门: | cicro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校学[2008]3号(表彰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决定) | |
主 题 词: | 校学[2008]3号(表彰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决定) | 阅读次数: |
校学[2008]3号(表彰2007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决定)
按照《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经由学生自我评议、班级鉴定、各系评选,学校审查,报教育厅审核、教育部批准,决定授予谭越等9名同学“国家奖学金”称号。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关于评选200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要求,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由学生自我评议、班级鉴定、各系评选,学校审核,报教育厅批准,决定授予陈伟等89名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学,继续努力,不辱荣誉,再创佳绩。学校号召广大学生向受表彰的同学学习,努力进取,不断提高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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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OO八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