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08-05-21 | 发布部门: | cicro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校学[2008]9号(评选08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校学[2008]9号(评选08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校学[2008]9号(评选08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在2008届本、专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行修养。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所学专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体健康。
(二)必须条件(以下3条必须全部符合):
1.学习成绩优秀,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以内(含15%);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及以上;
3.未受过学校处分。
(三)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资教生选派工作的通知》(校学[2008]6号)的精神,“资教生”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优先被评为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办法
由辅导员根据学生推荐和评选条件提名,各系严格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并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各系于6月10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名单(含Word电子文档)、《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系为单位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复核后报学校批准。
三、奖励
学校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