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 2008-10-10 | 发布部门: | cicro |
文 号: | 校办发[2008]27号 | 文件名称: | 校办发[2008]27号(关于填报2008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
主 题 词: | 关于 填报 2008年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 报表 通知) | 阅读次数: |
校办发[2008]27号(关于填报2008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鄂教发[2008]11号)精神,我校将开展2008-2009学年初全校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填报工作。为适应教育统计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教育部今年对个别指标的统计口径进行了规范,对独立学院的有关资产权属情况的报表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点
此次报表涉及学生人数及结构分析等数据统计时点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25日;其他如师资资源情况、办学资源情况等数据统计时点为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
二、统计指标
1.自考学生人数将首次计入办学资源生均值;
2.将原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补充资料拆分为校园占地权属情况和教学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权属情况;表中填报的产权证书的面积总数应与高基4-1、4-2表填报的对应产权的占地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和行政办公用房面积一致;
3.专业代码
本科专业代码采用2007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专科专业代码沿用2005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统计用)》。
三、做好今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工作的几点要求
1.统计工作是实行科学管理和决策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教育统计工作,认真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保证教育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教育统计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好各项统计工作。
2.依法规范统计行为,保证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3.规范管理,加强核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填报数据时,与最近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做好教育统计数据的重点核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请各相关部门10月15日前将涉及本部门的各项数据报送学校办公室综合科,纸质文档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文档通过oa发送至综合科肖春。
学校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