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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0-01-21 发布部门: cicro
文    号: 校办发[2010]4号 文件名称: 校办发[2010]4号(关于提交部门大事记的通知)
主 题 词: 关于 提交 部门大事记 通知 阅读次数:

校办发[2010]4号(关于提交部门大事记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和校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办已着手编写学校大事记。请机关各部门和校直属单位(档案馆、图书馆、网络中心、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关于“大事记”编写工作的意见》(校办发[2009]33号)中大事记载内容分类,按年度编写本部门大事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事记编写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与校办联系,并形成每一年度结束后及时编写本部门大事记的制度。

一、时间跨度

自部门建立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编写具体要求

1. 认真查找大事线索,力求全面反映大事。要从文件、校报、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材料、网络新闻、工作笔记、影像资料、奖励证书和奖牌等多种渠道搜集查找大事线索,及时查找重要史料,力求做到客观、真实、全面。      

2.大事记记载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包括时间、人物、地点、事件的准确。大事记时间须考证清楚,标示具体,力求写全年、月、日;尽量不用或少用“最近”、“近日”、“月初”、“月底”、“上旬”、“中旬”、“下旬”等不确切的时间表述。

3.编写大事条目一定要做到观点正确,详述得体。大事记文字简洁、辞能达意。宜简则简,可以简到几十个字;宜详则详,可以详到几百字。但只描述事实,少用、不用修饰词语,不含评价性文字。

4.编写大事条目应坚持"一条一事"原则,即在一个条目中着重记述一件事情,而不能把几件事揉在一起。

5.对于持续时间较长的大事,应根据其特点,分别采用分条记述的方法;或按照记事本末的体例作为一个条目合并记述,其时间可以概括书写,也可以标明起止日期。两种记载都必须确保大事记正文内容完整,事实脉络清晰。
    6.人物称谓可加职务、职称,人物如有多个职衔仅用其最主要的社会身份或职衔,人名后不加“同志”称谓。

7. 每条大事记后应尽量标示其消息来源。

8. 记载大事如有照片的在用文字叙述的同时提供照片(jpg格式)。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请于2010年2月5日前报送已经整理好的部分大事记,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大事记终稿报送校办。

2.报送方式:各单位、部门加盖公章、部门负责人审定并签字后报送,同时通过OA发送电子档至校办王艳青信箱内。

附件:大事记编写示例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学校办公室

二O一O年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