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0-02-02 | 发布部门: | cicro |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校学处[2010]4号(关于学生无故旷考的通报) | |
| 主 题 词: | 校学处[2010]4号(关于学生无故旷考的通报) | 阅读次数: |
校学处[2010]4号(关于学生无故旷考的通报)
各系: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已于22周星期五(2010年1月29日)结束。为严肃考场纪律,搞好考风建设,本次期末考试学校组织了以各系领导、校教学顾问委员会成员及教务处人员组成的7个考场评估组到考场进行评估,并由校机关27位干部组成巡视组到考场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考场巡视。从检查的情况看,本次期末考试整体情况良好,但学生无故旷考情况较为严重。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学校决定对本学期期末考试无故旷考的学生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具体名单如下:




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加强学风建设。对今后再出现无故旷考者,将严格按《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教[2006]285号文)规定处理,取消其补考资格。
学校教务处已于2008年8月29日下发了《关于2005—2007级学生补考和重修考试的说明和要求》,文中规定从2008年6月起,取消毕业前清理性考试工作,凡有课程考试不及格(含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可参加下一年级相同科目的跟班考试,或参加每一学期初针对上一学期有不及格课程的补考考试(跟班补考考试试卷和正常结束性考试一样为“A”卷;开学初补考考试试卷为“B”卷,难度和“A”卷相当)。请各系切实通知到每位学生,要求学生认真学习、积极备考、严肃考纪。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