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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0-03-10 发布部门: cicro
文    号: 校办发[2010]7号 文件名称: 校办发[2010]7号(2010届毕业生工作方案)
主 题 词: 2010届 毕业生 工作方案 阅读次数:

校办发[2010]7号(2010届毕业生工作方案)



全校各单位:

2010届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确保2010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特制定《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0届毕业生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学校2010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周进

副组长:王炎坤、金国杰、戴人玉、叶慧芳

成员:顾兵、韩晏生、徐盛林、唐友尧、雷小川、李念斋、朱学诗、杜沛然、刘冬梅、彭锦炎、邹星庐、朱惠静、陈定友、庞声铎、罗凌峰、詹萌、谈宇珍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学校办公室

二O一0年三月十日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0届毕业生工作方案

我校2010届毕业生毕业人数2300余人。根据今年全国毕业生人数增长、就业的严峻形势和教育部对高校就业工作要求,全校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实际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预案,抓紧就业的信息搜集工作,对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就业观教育。为保证2010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10届毕业生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系两级分别成立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有关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办、招就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总务处、组织部、教务处、保卫处、图书馆、档案馆)和各系系主任组成。

2.各系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人员名单的电子文档(以OA方式)报学校办公室赵军处备案。

二、为减轻毕业生离校时集中办公的压力,简便快捷地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2010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继续遵循“提前、简化、分散”的原则。

提前——组织部提前将毕业生的组织发展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并于2010年5月底之前完成与组织发展工作相关的各项事宜;组织部、校团委提前一个月启动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于2010年6月19日前完成;图书馆从2010年3月份起对毕业生中欠还图书、欠缴滞纳金情况进行清理,并将名单交学生处,请各系学生口协助做好对图书和滞纳金的催还(缴)工作。2010年6月16日前完成欠还图书、欠缴滞纳金费用收取等相关工作,并将最后统计结果及学生名单分送学生处、教务处。6月18日前,财务处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总体核算,并在离校手续通知单上登载学生的欠费信息,将欠费学生名单分送教务处、学生处。学生处根据图书馆、财务处提供的欠费学生名单分别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招就处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之前一个月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学士学位服租借照相事宜;教务处于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前一周将毕业证封面按计划发放到各系;总务处于学生离校前联系相关单位做好车票预订、行李托运工作。

简化——简化离校手续通知单,不需要盖章的部门不列入通知单。

分散——量大的手续如毕业证、学位证的发放,户口的发放以及毕业报到证的发放由各系分散办理。人数多的系,有关部门派专人协助指导。

三、2010年6月24日(周四)为学校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间,请学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下列时间表完成各项工作:

(1)3月31日前,财务处将欠缴学费的毕业生名单提交给各系主任、系党总支副书记、教务处、学生处(含心理咨询中心)。学校规定,答辩前凡未缴清学费者,一律延缓进入正常答辩环节,待学费缴清后,由学校另行统一安排答辩。请各系严格按学校规定落实该项工作。

(2)4月下旬,招就处联系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来校下系分散办理户档托管手续,办理了户档托管手续的毕业生在6月24日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需将报到证在集中办公点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号楼办公)。

(3)5月20日,组织部、校团委启动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4)6月14日前,各系上报答辩成绩给教务处。

(5)6月17日前,招就处完成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工作并发文。

(6)6月18日前,招就处在教务处提供的原始数据基础上审核毕业生名单并补充相关信息,并将毕业生准确信息和空白离校通知单给财务处、图书馆、保卫处等部门。财务处、图书馆分别在离校通知单上加载欠费、欠还图书信息并将欠费毕业生名单提供给教务处。

(7)6月18日前,各系要重点做好毕业生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准备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8)6月23日,各系组织毕业生举行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招就处协调指导完成)。

(9)6月23日,学校召开毕业典礼及欢送晚会(校办、招就处、学生处、团委等单位负责)。

(11)6月23日(离校手续前1天)有关部门完成以下工作:

A.招就处将离校手续通知单和毕业生报到证以班级为单位发往各系(签收);

B.保卫处将户口转移手续以班级为单位发往各系(签收);

C.教务处将毕业证、学位证芯以班级为单位发往各系(签收)(因欠学费、欠教材费、成绩不合格等各种原因需要扣证的,留待有关手续结清后,集中办公时再发放至学生手中)。

(12)6月24日,各系分流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有关部门集中办公解决毕业生遗留问题:财务处和教务处(行政楼二楼)、图书馆(中区分馆)、保卫处和校工会(一号楼)、招就处和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号楼)、组织部(一号楼)、总务处(各学生公寓)。扣证学生的离校手续通知单由教务处统一收回备案,其余正常离校毕业生的通知单由各系回收后于6月25日17:00前送交招就处核对。

(13)毕业生最终离校时间为6月25日(周五)。特殊情况需延迟离校的,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各系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经学生处审批,报保卫处备案,由总务处统一重新安排。

(14)6月28-29日各系整理毕业生成绩档案,一式两份打印毕业生成绩总表(有学位的予以标注),送教务处审核盖章。一份交辅导员装入学生档案,一份由各系按档案馆要求统一归档。为保证毕业生档案按时寄送,各系毕业生档案必须在7月3日前归档完毕(档案馆指导完成)。

四、有关说明

1.本方案未尽事宜,以及各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如遇自身无法处理或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向学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以上时间如有变化,校办将另行通知有关单位。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本部门工作,并于2010年3月20日前拿出本部门相关工作预案,并明确责任人,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报校办统一协调。各系可参照本方案要求,制订本系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并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校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