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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0-06-23 发布部门: cicro
文    号: 文件名称: 校发[2010]12号(关于对教学单位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主 题 词: 校发[2010]12号(关于对教学单位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阅读次数:

校发[2010]12号(关于对教学单位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有关职能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系级工作考核办法》(校发[2009]2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于本学期末7月12日—16日对各院(系、部)进行学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系级工作考核小组,全面负责系级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

组长:周进

副组长:王炎坤、金国杰、戴人玉

成员:刘冬梅、陈定友、蔡群、邹星庐、彭锦炎、朱惠静、陈仁明、庞声铎、罗凌峰、胡鸿彬、谈宇珍、刘彦春

二、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考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23日—7月8日):职能部门预评和院(系、部)自评及支撑材料准备

1.7月1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工作布置、落实、完成情况,对系级教学单位工作中涉及本部门的考核内容(各观测点)对10个教学单位分别给出预评等级(达标或不达标),每个教学单位一份测评表(含测评等级)交校办秘书科汇总;各职能部门提交2009-2010学年度的工作总结,交校办秘书科。

2.7月6日前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年系级工作考核目标及达标标准进行自评,填报《系级工作年度考核目标主要观测点自评表》,同时向学校提交反映单位业绩和工作特色的写实性自评报告(暨学年度工作总结),经院长、系(部)主任签字后交校办秘书科。同时各教学单位要准备好自评的支撑材料,以备学校系级工作考核小组核查。

3.7月8日,秘书科将各系部自评表反馈给各有关职能部门。

第二阶段(7月12日—7月16日):核查教学单位相关支撑原始材料。

1.7月12日-7月14日,学校系级工作考核小组分两组分别到各院(系、部)核查自评支撑材料。

2.7月15日上午12:00点前,各职能部门将检查后的考核结果交校办秘书科。

3.7月15日—7月16日,校办秘书科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提交学校系级工作考核小组材料核查考核结果。

第三阶段:听取工作汇报、公示考核结果。

1.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系级工作考核小组安排召开考核会议,听取各教学单位学年度工作报告及职能部门的反馈意见,并研究确定各教学单位的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公示一周(校内部网,时间另行安排),听取反馈意见后,经学校系级工作考核小组最终确认,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并报学校董事会备案。

三、考核等级及标准

对院(系、部)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具体标准见《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2009—2010学年度系级工作考核办法》(校发【2009】21号)。

四、绩效奖酬兑现

学校对系部工作考核结果与单位学年度绩效奖酬发放挂钩。本次考核结果的绩效奖酬将在2010年9月份兑现。

五、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期末工作比较繁重,希望各院(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兼顾,合理调配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确保本次考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弄虚作假,职能部门对院(系、部)的考核要以事实为依据,标准应保持一致。

3.各院(系、部)上交的写实形式自评报告等同于本单位学年度工作总结,因此,请各院(系、部)在认真总结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全面客观总结一学年单位工作,重点反映本单位在迎评促建、教研教改、创新方面的新举措和工作实效。成绩突出者可提出学年度教学改革和创新业绩突出奖申请,报系级工作考核小组审批。

4.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应简洁、严谨地填写自评表和测评表的各项栏目,注重突出观测点的特色,指出存在的问题。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