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1-09-13 | 发布部门: | cicro |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校学[2011]12号(关于切实做好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校学[2011]12号(关于切实做好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校学[2011]12号(关于切实做好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文件
校学[201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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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
建立“绿色通道”,允许家庭经济困难和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在缓交部分学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经核实的家庭经济情况分别采取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国家奖助学金等不同资助措施补办缴费手续,以确保每一位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二、成立“绿色通道”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周 进
副组长:金国杰
组 员:邹星庐 朱惠静 李 雪 杨 琳 李平 黄艾华
马丽丽 魏光宇 高霞 吴世杰 陈琳
三、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2011级新生。
四、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签订合同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携带有效贷款合同和回执受理证明去办理缴费手续,缴清剩余学费即可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由辅导员统一收齐回执受理证明交学生处统一办理,受理证明若遗失则该生贷款不成功。
(二)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申请及审批程序:
1.本人申请。须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缓交学费书面申请,出示入学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填写《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
2.各院、系初审。各院、系要严格审核《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要有针对性地和家长及学生进行交流,深入了解家庭经济状况,并由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签署初审意见。
3.学校审批。各院、系将初审结果报“绿色通道”处进行登记审核,由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能持《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办理入学手续。
五、几点说明
1.各院、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协助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其它困难。
2.坚持实事求是、适度从严的原则。
3.在办理过程中,既要体现党、国家和学校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又要防止有钱不交或多带少交的情况发生。
4.学生入学后,各院、系应对贫困新生入校的家庭情况、消费情况及学习表现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核实情况录进学生的诚信档案。对经核实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应补交学费。凡弄虚作假,持虚假证明入学者,学校将一律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新生资助 工作 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办公室 2011年9月13日印发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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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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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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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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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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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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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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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来自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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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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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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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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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申请生源地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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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及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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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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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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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附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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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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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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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诚信承诺 |
我所提供“绿色通道”证明材料真实可靠。承诺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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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总支意见 |
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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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资助部门意见 |
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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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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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