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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1-10-19 发布部门: cicro
文    号: 文件名称: 校学[2011]15号(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主 题 词: 校学[2011]15号(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校学[2011]15号(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再确认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防止不具备入学条件的考生进入普通高校学习,根据鄂招办《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2011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复查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组成如下:

组长:周进

副组长:彭锦炎、邹星庐

成员:李雪、杨琳、李平、黄艾华、马丽丽、魏光宇、高霞、吴世杰、汪琴、刘成义

二、有关单位职责分工

(一)招生就业处

1.具体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印制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按新生人数发放到院(系),并负责回收。

2.根据各院(系)反映的情况,重点核查有疑问新生的入学资格,并作好善后工作。

3.负责接收群众举报,并调查核实。

4.仔细核对各院(系)提交的书面材料,汇总信息后于20111115日前写出书面小结上报湖北省招办。

(二)学生处

协助招就处督促各院(系)做好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

(三)各院(系)

1.按照学校要求具体负责落实本院(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抽调骨干成立专班,在统一时间内集中力量做好复查工作。

2.各新生班级辅导员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落实本班级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及学校招就处,对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3.各院(系)在1020日前完成全部复查工作,收取学生填好的“2011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汇总并附书面材料,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交招就处。

三、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

1.复查对象:我校2011年入学的本专科学生,在普查的基础上,应重点核查艺术类、艺术特长生的专业(术科)成绩。

2.组织填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新生填写“2011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不事先通知,可选在上课时间或周末晚点名时间填写。学生填表时应关闭手机,中途不得离开,不得由他人代填,记忆不清的可以按大致印象填写,但不得留空或不填。填表时间应控制在2040分钟内,即填即收。

3.核对档案:将收上来的表格与该班级的档案按相同顺序排列(即新生名册的班级学号顺序),并逐项核查。核对工作以集中核查为主,由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进行核对,一般每两人一组。

对有疑问的学生,应认真查验该生报到所提交的录取通知书(保卫处存)、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的考生应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将录取通知书上的考生电子照片和纸质档案进行核对;材料不全或者考生号、姓名、照片等重要信息存疑,应进一步核实。必要时可选派有工作经验的人员采取询问的方式逐项核实,对重点怀疑的对象要进行调查、取证、落实,写出书面材料。

4.信息汇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人员将核查情况汇总交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由各院(系)党总支副书记根据核查情况写出书面审查总结交学校招就处。内容包括:本专科学生数、核查档案数、有无冒名顶替。

四、对疑似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在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院(系)直接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和学校招就处,由招就处组织专人负责进一步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将参与违纪的有关人员调查材料及对考生的处理结果报省招办备案。

3.对已证实属于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由学校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在对学生未做处理前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散布或扩大影响。

为了更好地组织本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现象,学校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的举报和监督。

举报电话:8842611688426123

联系人:汪老师、乔老师、彭老师(13871059011

附件: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查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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