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日期: | 2011-11-24 | 发布部门: | cicro |
| 文 号: | 文件名称: | 校学[2011]17号(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
| 主 题 词: | 校学[2011]17号(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校学[2011]17号(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文件
校学[201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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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2011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院(系):
根据学校学生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2011学年度优秀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为保证评先工作顺利进行,真正做到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促进学生德、能、行全面发展,建立和谐校园,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2008级、2009级、2010级全体学生。
二、评选内容
校三好学生、院(系)三好学生,各类单项奖、优良学风班、文明宿舍
三、评选条件及要求
(1)按照《学生手册》中《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先进学生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优良学风班评选暂行办法》、《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文明宿舍评选办法》的规定评选。
(2)各院(系)成立由院长(主任)担任组长,院(系)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评选工作。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评选,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3)申请所有奖项的同学按班级、专业、年级进行民主评议,班级评议全班同学参加,由辅导员主持,班委会、团支部负责人和所在班级的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担任评委;年级(或专业)的评议由本年级(或本专业)的全体班长、团支书参加,院(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持,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担任评委,欢迎其他同学参加;
(4)在班级、专业、年级评议的基础上,由院(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获奖预选名单,并公示一周,在公示期间,学生如对评优名单有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各院(系)或学生处及时反映,学生处联系电话88426388、50100051;
(5)评选工作按照择优评选、公开公正、兼顾平衡的原则,对学校核定的评优名额不得按班级平均分配,同年级专业班之间获奖人员成绩分差不得超过5分。各项评优以学习成绩为主,兼顾社会工作表现。按学校文件规定各院(系)制定的加分内容应严格标准,不得重复计算,并在评选开始阶段公示。
(6)各院(系)要将此次评优工作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四、具体评选时间及名额分配
(1)评选时间
11月21日—11月28日 动员布置及学生自查阶段
11月29日—12月9日 评选工作并填写有关表格
12月10日—12月17日 各院(系)公示所有评优名单
12月18日—12月22日 各院(系)将校级评优材料报学生处
12月23日—12月27日 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审批
12月28日(拟) 表彰大会
(2)2010—2011年度各类评优名额见附表。
附表:2010—2011年度各类评优名额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评选 优秀 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办公室 2011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