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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2-06-14 发布部门: cicro
文    号: 文件名称: 校学[2012]9号(关于办理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的通知)
主 题 词: 校学[2012]9号(关于办理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的通知) 阅读次数:

校学[2012]9号(关于办理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的通知)



中科技大武昌分校文件

校学[2012]9

关于办理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院、系:

为有序组织今年贷款工作,让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能够提前了解今年最新政策,按照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高校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6号),现就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证明出具工作

1、申请条件:必须为学籍在我校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2、资格认定:申请学生必须为已通过学校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并纳入贫困生库的在校生。

3、办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流程。

1)需要申请或续贷2012年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携带学生证和贫困证明到所在院、系登记报名;

2)各院、系结合生源地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规定,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认真审查;

3)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开具《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见附件1-1),各院、系开具的所有证明都要备案登记备查,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出具备案表》(见附件2)

4)各院、系75日前将所有《贷款证明》和《备案登记表》(含电子版)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对各院、系报送申请贷款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加盖公章并将材料返回院、系,由院、系发放给申请学生回生源地办理贷款其他手续。

4、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方。

截止目前,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市、区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青岛市、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吉林省、西藏自治区。另外,河北省、福建省由农村信用社承办,北京市由北京银行经办,其他省份是否开通,暑假时学生可以到当地教育局咨询。

二、做好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网上申请准备工作

1、熟悉网上操作程序。湖北省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仍将采取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所有申请学生都必须提前先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申请网(https://sls.cdb.com.cn/)上进行申请,详细操作(见附件3)《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2、确定合理申请金额。湖北省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原则上以“学费”或“学费+住宿费”为限、“不超过6000元”,但必须为“100”的整数倍而且大于3000元,即在3000-6000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如:3300元、4500元、5600元等。学校在出具贷款证明时,要核实学生学费、住宿费金额,指导学生合理申报,不要申请过大,以免造成多余资金“支付宝提现”带来的资金安全和操作困难,同时也可以减轻贷款学生毕业后的还款压力。

3、指导学生熟悉贷款政策。为使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就了解还款程序、养成按时还款习惯,今年,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在学生申请贷款时,增加对贷款申请人的考核程序,考核合格才有贷款资格,考核内容将以《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见附件1-2)为主,请各院、系指导申请学生提前熟悉政策。

三、工作要求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党和政府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交不起学费的学生,各院、系在审核申请学生资格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学校贫困生库和日常消费、本学年已经获得的资助、上一年学费缴纳情况进行,不得为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出具申请证明,也不得为经济条件好转的学生开具续贷证明。

2、对于在获得贷款后第二年或毕业前就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要配合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如属于申贷时家庭经济情况较好而骗取贷款、骗取财政贴息的情况,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3、各院系要加强领导,认真审核,广泛宣传生源地贷款政策,缓解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筹措学费的压力。

4、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严格履行贷款协议,提供真实的贷款资料,并承担还款责任。

5、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贷款过程中出现出具证明不负责任、把关不严、造成非贫困生获得贷款,经核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1、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

          1-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可印制在附件1-1《贷款证明》的反面)

          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出具备案表

          3、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一二年六月十四

主题词贷款 手续 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办公室    2012614印发

附件1-1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证明

              同学(学号       )系我校                       

          院(系)      班普通全日制学生(通过普通高考统一录取),通过认定已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本学年学校学费和住宿费       元,没有获得校内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请协助该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院系(公章)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学 生 承 诺

 

1、本人确系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承担本年学费,如发现所述情况不实,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2、本人已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责任和义务,如果贷款获得审批,将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

 3、本人已理解《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内容。

学生签字:

(此证明仅供湖北省高校学生到湖北省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使用,申请时交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附件1-2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

(要了解更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请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哪个银行经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生源地教育部门协助办理的一种贷款形式,由贷款学生及父母或监护人与国家开发银行发生借贷关系,国家财政帮助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支付利息。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

贷款学生从毕业当年91日起开始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20日偿还第一年利息,毕业后2年的1220日偿还本金。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偿还方式是怎么样的?

 目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支付宝”的方式还款,贷款毕业学生必须在每年1121日——12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网站查询应还金额,并将所查到的应还本息金额提前存入支付宝账户,支付宝将自动扣划。

四、如果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有些什么后果?

1、如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利率的130%

  2、只要毕业后的第一年1220日没有还款,违约信息将载入人民银行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导致贷款人无法申请到其他贷款(车贷、房贷)。

  3、经办银行有权按合同规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上公布、曝光违约学生信息,并可以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追缴贷款。

4、如果贷款毕业学生不还款、违约率过高,不仅会影响学生个人、学校声誉,还将导致以后的学生无法申请到贷款。

五、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如何做好日常管理?

  1、要妥善保管贷款合同,牢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登录、支付宝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如果遗失或遗忘,将给续贷和还款带来麻烦,甚至无法续贷。

2、如出现退学、休学、转学等中途离开学校情况,要及时告知高校老师和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

3、要养成经常登录贷款系统习惯,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要在贷款系统中更新,并及时告知高校老师和生源地县级教育部门。



附件2

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出具备案表

序号

姓名

入学年份

学号

院系

班级

是否纳入学校贫困生库管理

上学年学费和住宿费资金来源

上学年是否获得4000元(含)以上的资助

下学年学费和住宿费金额(元)

院系资格审查老师姓名

备注

 

 

 

 

 

 

 

 

 

 

 

 

 

 

 

 

 

 

 

 

 

 

 

 

 

 

 

 

 

 

 

 

 

 

 

 

 

 

 

 

 

 

 

 

 

 

 

 

 

 

 

 

 

 

 

 

 

 

 

 

说明:(1)上学年是指2011-2012学年。(2)学费和住宿费来源可分为:1、家庭提供;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国家助学贷款;4、用资助资金缴纳;5、自己勤工助学缴纳;6、通过其他方式上交;7、欠费未交。("上学年学费和住宿费资金来源"只需要填对应数字即可)(3)“备注”栏,学校可以自行加入字段。


附件3

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按照2011年系统情况编写,系统如有更新,请按最新要求办理)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所有申请对象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

1、登录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以前已经获得贷款,2012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如忘记密码,也可选择身份证登录。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5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278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申请额度原则上应该为“学费”或“学费+住宿费”,但不超过6000元,但必须为“100”的整数倍而且大于3000元,在3000-6000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如:3300元、4500元、5600元等,请申请学生按实际需求选择,以避免超出学费、住宿费贷款资金“提现”带来的资金安全和操作困难,同时避免贷款资金过多给还款带来压力;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再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如有余额,只能通过“提现”功能支取)。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

3、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

4、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明、上学年贷款合同(续贷学生)或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各地资助中心将对申请学生进行贷款知识考核(考核内容见《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签订贷款合同。

5、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6、县级资助中心将学生借款合同等材料送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审批。

7、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

(对于在获得贷款后第二年或毕业前就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高校要配合各地教育局核实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如属于申贷时家庭经济情况较好而骗取贷款、骗取财政贴息的情况,要追究其相关责任。)

此系统为生源地贷款学生专用数据系统,学生个人贷款信息,放款信息,还款信息都可以查询,并可在网上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和还款操作。

贷款程序及信息系统有关操作仍然在不断完善中,如有更新会及时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发布,请拟申贷学生予以关注。

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时间和各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时间也将通过网络、报纸、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方式另行通知。